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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锦秋
关于股市的改革讨论很多。 近期市场改革的方向之一是新股发行审核制度,包括郭主席提出“ipo不审核可以吗”的质疑,以及近期市场盛行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等问题不再进行实质性评估。 但是,实行登记制需要很多基础制度和环境支援,其中也包括退市制度。 在笔者看来,改革发审制度固然重要,但完善的退市制度可能比推行注册制更为现实和紧迫。
如果只提出注册制、退市机制还不健全,发行人入市条件放宽,市场混乱也没有淘汰机制,壳的价值会因为上市公司的增加而减少,但仍然很大。 登记制仍然可以实现无形的权利、租赁和腐败。 相反,即使不实行注册制,如果退市机制健全,发审权利的价值也很低。 因为,目前上市公司顶级赞助商的持股一般从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即使企业假冒上市成功,也只能暂时伪造。 3年后可能会暴露真实身份,但顶级赞助商的持股还未解禁,企业就可能面临退市。 考虑到公司上市需要相当多的费用,健全的退市机制将有效阻止发起人上市诈骗的企图。
有人认为实行登记制是发展机关“革命”的“生命”,但笔者认为这句话只对了一半。 上市公司上市资格之所以高,不仅是因为股票发行的审查制度创造了“新奇”的配额价值,也是由于退市制度的缺失而形成的。 根据健全的退市制度,企业通过行政许可取得的上市资格也不是“不破金身”,企业不符合标准就失去了,行政许可价值基本不存在。 从这个角度解体,有健全的退市制度配合,才是遏制股权审查腐败的最根本措施。
去年年底,深交所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了修订意见,当时许多市场人士指出,《意见征集稿》的一些退市制度形同虚设。 例如,新增的“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上市公司触及的概率几乎为零,该方案整体上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缺乏约束力和威慑力。 据悉,深交所创业板退市制度即将出台,但从目前已明确的情况来看,创业板退市方案似乎几乎不会有大幅度改变。 人们担心其中有没有什么阻力。
笔者宁愿a股市场走在风气的前列,也有后发的特点,能够吸收全球成熟资本市场的制度精华,在中国新一轮改革的过程中走在前列,希望成为中国改革的突破口。 例如,《关于加强社会大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中的分类表决制度,这有利于中小股东充分享有发言权,有利于弱势群体反映其利益需求,是经济民主主义的本质措施。 这样的民主努力,在其他行业可能是无法想象的。 此外,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希望依靠法律规则等野蛮方法,而不是一个拳头,以最大化或获取自己的权益。 证券市场各种法律法规庞大,参与者基本上都成为文明人或被同化。
再次回到退市制度这个主题,相信很多市场人士的号召、媒体的公平监督、股市不断涌现的民主风气将会萌发,创业板退市制度最终会走向完善。 即使不是一步。 另一方面,创业板不再允许出借盒上市,市场知道出借盒上市会带来无限损失。 那块板和中小板继续允许出借盒上市是逻辑谬误。 从目前棋盘、中小板st们如同在安全港口闲逛一样投机取闹的情况来看,允许租用的壳子上市,可以说仍然等于默许了壳子的价值及其相关审判权的价值。
一直以来,a股市场和其他小社会行业一样,都被腐败问题深深困扰着。 笔者呼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要顺应目前市场快速发展的大趋势,首先要“开刀”退市制度,对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内的整个市场实施真正具有约束力的退市制度,禁止借贷上市的方法。 证券市场在反腐、选举投资者为人大代表等方面,完全形成了一系列开创性、值得借鉴的改革措施,可以在新一轮中国改革的前沿率先杀出一条血路。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熊锦秋:选准退市制度突破股市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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