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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委
年9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业快速发展与改革“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该计划反映了我国“金融快速发展和改革行业的战术意图”,计划包罗万象,我想就其中与宏观经济政策和银领域关系密切的文案选择进行评论。
给出两个较大的目标量化水平
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约5%的水平上,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增长。 到“十二五”末,非金融公司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上升到15%以上。
但遗憾的是,对于最能刻画金融业快速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却未能提出明确的量化目标。 例如,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负债率等衡量银行领域稳定度的指标,未能提出确定的数量预测指标。
勾勒出货币政策转型的轮廓
计划从货币政策的最终目的、中介目标、操作工具三个角度,勾画了未来货币政策变革的轮廓。
在最终目的方面,从目前的增长和通货膨胀并存转移到“更加突出价格稳定目标,关注更广泛意义上的整体价格水平的稳定”。 这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更加强调价格稳定”,这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实施通胀目标制的经验总结和借鉴,也有利于利率市场化更顺利地推进。 另一方面,“更广义上的整体价格水平稳定”意味着不仅cpi等商品价格稳定,资产价格状况也备受关注,总结了日本泡沫经济崩溃和对本轮危机的教训。
中介目标是“继续关注货币供给、新融资等以前流传的中间目标,并在货币政策制定中发挥社会融资规模的参考作用。 ”这意味着未来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将从目前对m2和新融资的关注越来越转移到对社会融资总量的关注上。 事实上,现在已经开始了这样的操作。
在政策工具方面,“推进货币政策从以数量型控制为中心向以价格型控制为中心的转变”,实现从目前以数量工具为中心向未来以利率、汇率等价格工具为中心的转变。 为了实现这些,特别需要“提高公开市场操作诱导货币市场利率的能力”。 这意味着央行有必要建立公开市场操作诱惑货币市场利率的新政策指标利率加强市场操作价格与数量的逻辑联系 为此,“继续完善央行利率调控体系,疏通利率传导渠道,不断增强金融机构风险定价能力,通过沪行同业拆借利率建立健全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利率市场化改革‘可以开放、可以形成、可以调整, 这意味着未来shibor的一段时间内利率很可能成为央行政策操作的目标,是shiboro/n或shibor1w。
描绘金融改革的蓝图
计划论述表明,许多重要的金融改革可能在“十二五”期间取得突破。
首先,综合化经营破冰。 计划表示,“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并表示认同中信和光大集团的中金融控股企业模式,“允许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和比较特点选择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
其次,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继续深化。 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一是对金融产品创新态度高度开放,表示“推进商品指数期货、商品期权、原油期货、碳排放权期货等快速发展”,其他权益类期货“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是快速发展风险缓解工具。 二是货币市场行业有望创新,策划指出:“推进货币市场工具创新,拓展市场广度和深度,强化流动性管理功能。” 第三,债市违约是可以接受的,“要多次市场化改革方向,着力培育商业信用,强化市场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 这意味着,目前各类公司债券不违约的状态,有可能在“十二五”期间被打破。
第三,资本项目开放步伐将继续加快。 计划指出,未来将从“直接投资便利化”、“提高证券投资可兑换性”、“跨境融资便利化”、“扩大个人外汇自主权”等几个方面加快资本项目开放。
第四,给出了利率市场化的任务和路径。 指出了利率市场化的三大任务。 一是基准利率体系建设。 二是快速发展存款利率定价替代产品市场三是建立央行诱惑市场利率的机制 在利率市场化道路上,未来将“根据条件成熟度,通过开放替代金融产品价格等途径,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
当然,对于备受瞩目的利率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人民币国际化等重要改革,规划不能给出较为确定的预期时间表,还提出了这三者之间的逻辑联系、推进顺序、最重要的风险点及其调控方法
而且,总体上对可能影响中国未来十年经济和金融稳定的核心因素——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墨少,路径几乎只字未提。
另外,“十二五”期间政策性银行被确定为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从计划给出的逻辑来看,其存在理由似乎并不充分。 根据计划,政策性业务可以开展“政策性业务”,也可以开展“自营业务”,但两者需要结算管理。 关于前者,对于由财政给予必要补贴的后者,必须严格资本约束。
这样,实际上政策性业务可以由商业银行招标承担,政策性银行不需要存在,而政策性银行的特殊地位,也可能导致其“自营性业务”在与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具有不平等的特征。
在许多方面都值得期待[/s2/]
除上述之外,国有金融机构的国家持股比例可能会有所调整。 按照规划,“研究国家对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的合理持股比例,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 另外,地方中小商业银行计划集中于社区居民和微型公司的金融服务。 确定了地方商业银行的基本定位。 根据计划,将来将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票据法》等。 因此,未来应关注《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编撰方向。 最后,也有望建立有计划地提到的涵盖整个社会的征信体系。
(作者是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四大金融改革将在十二五期间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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