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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媒体报道,广东10家泡沫塑料餐具制造商向北京君泽(深圳)律师事务所(简称君泽君律所)出资450万元的“公关费”,从后者开始促使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加快对泡沫餐具的解禁。 “公关费”一案曝光,国家发改委通知解禁发泡餐具,两者到底有没有联系?
14年前,泡沫餐具一度被禁止,许多厂家受重伤,解除泡沫餐具的禁令,是这些厂家梦寐以求的目标。 在发改委解禁发泡餐具的今天,人们自然会联想发泡餐具制造商是否通过某种渠道向发改委等部门表明他们的需求,从而对有关部门产生了特别的影响。 果然,泡沫餐具制造商和君泽君律师签署的《特殊法律服务协议书》在网上公布,其中被确定为前期服务费50万元,主要用于“乙方办理本协议相关的公关、应酬、接待、出差、员工报酬等” 据说协议书得到了君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的证明。 但是,后者表示,这是正常的律师代理行为,50万元不是“公关费”,而是媒体发布最常用的费用。 这么多部门不可能像媒体说的那样被宣传。 云彩。
由于涉及重大公共决策和公共利益,解禁发泡餐具和涉嫌“公关费”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公共几个事项,有关人士有义务向公众进行解释。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介入调查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协助,最终向公众作出负责任的说明。
国家发改委表示,在决定解禁发泡餐具前,征求了环境保护部等多个部门和协会、专家的意见,各方一致意见,要求专业机构进行发泡餐具的毒性实验,说明可以满足卫生标准的要求。 因此,对发泡餐具的解禁“时机已经成熟”。 但是,面对现在出现的“广告费”事件,发改委不应保持沉默,有必要做出确定的应对。 解禁泡沫餐具的决定是受了君泽君律所的影响吗? 如果受到影响,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您是否收到“公关费”或以其他形式获得不当利益? 其中有涉嫌受贿行为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当依法调查。
其次,君泽君律所有必要就以下问题进行说明。 从10家厂家收取50万元前期服务费后,律所为推进泡沫餐具解禁,进行了哪些“公关、交际、接待”服务和媒体发布? 其中包括向相关部门捐赠“宣传费”或以其他形式运输好处吗? 君泽律所收取的50万元前期服务费支出情况,可以视为“企业秘密”,但也是涉及公共利益,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 (协议书规定的400万元最终付款已经支付的,其支出情况也应当公开)。 所有这些都需要依法查明事实,涉及违法犯罪分子的事情必须认真解决。
在一些西方国家,公司出资委托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向权力部门“实务”,希望权力部门制定有利于公司的法律和政策。 这样的“院外游说”通常不违法,但经常处于合法和违法的灰色地带。 一些国家对中介机构与议员、政府官员的交流规定了严格的限制,例如议员、政府官员不得接受100美元以上的礼物。 中国与西方国家不同,制定法律和政策的过程,围绕立法和公共政策的游戏,与西方国家不同。 但是,泡沫餐具制造商出资委托律师事务所“公关”的操作,已经初步具备了“院外游说”的特点,如果不进行比较有效的管制、监管,任由其泛滥,将会带来许多复杂而严重的后果
如何引导和规范公民、公司,使立法和公共政策的制定保持秩序,如何防范和惩治中国式的“院外游说”腐败交易,是职能部门、司法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现实课题。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发泡餐具解禁背后有无“院外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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