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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受众群体庞大,诈骗新闻传播即时性强,买家无法共享商品质量等情况,加之事后维权难,微信朋友圈诈骗正在蔓延。 抑制其快速发展,应该从法律基础、监管机制着手,更重要的是,让客户提高警惕,避免贪婪和小损失。

“小心微信“微信朋友圈”有诈”

前几天,据某媒体报道,有很多消息称,朋友圈只要付运费,就可以免费领取“明星同额太阳镜”。 有人在付了运费后,惊讶地发现,到手的眼镜质量很差,所谓的“运费”不仅能付得起价格和实际的运费,卖方还可能赚钱。 原来,这是新的骗局。 商家进行宣传活动,主张客户只要承担运费,就可以免费获得名牌产品。 其实,收到的东西实际上是市面上廉价的“三无”产品。

“小心微信“微信朋友圈”有诈”

其实,利用微信朋友圈诈骗的信息屡有报道,手段也层出不穷。 例如,支付代购货款也看不到发货的代购诈骗,卖方发送商品QR码其实是手机木马的诈骗等。

为什么微信的力矩成了诈骗的重灾区?

首先,微信的受众群体巨大,新闻传播即时性很高。 Wechat-wechat的私人传播和公众号的大众传播都有好处,可以高频重复传播一条新闻。 诈骗的新闻夹杂在其中,很容易实现病毒式的扩散。

其次,在微信的力矩诈骗中卖方容易占主导地位。 正规的EC平台购物,质量好不好,购买者可以通过其他购买者对产品的评价来评价。 如果拿到的产品和说明有差异,购买者可以不付款,或者给店里不好的评价,或者申请无条件退货。 交易中,EC平台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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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Wechat交易中,由于一对一的封闭聊天,购买者之间无法共享商品的质量等,不法分子可以多次重复欺诈。 另外,诈骗中的取证有困难。 前几天,“Wechatchatgenerator”的曝光令人瞠目结舌。 看起来像“白纸文字”的Wechatchat会话记录,竟然能自由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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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微信朋友圈诈骗频发也是因为事后维权难。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微商行业也缺乏确定的监管部门。 另一方面,由于个人微信账号不进行实名认证,所以即使发生诈骗行为,事后追究责任也不容易。 另外,微信朋友圈的个人对个人商品交易已经超出了现在受法律保护的经营者和个人之间的交易范畴,顾客后期的维权价格很高。

“小心微信“微信朋友圈”有诈”

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末,微信月活跃用户达到5.49亿人。 在如此大规模的客户新闻交流之下,微信朋友圈诈骗逐渐蔓延。 那么,该怎么预防和治疗呢?

电子商务法是堵塞微信朋友圈诈骗法漏洞的基础性策略。 在法律层面之外,确定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方法,尝试为微信商户建立信用档案。 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微信政府应该利用“安全港”模式,在投诉被核实后,屏蔽、删除非法店铺的微信信号,督促微信店铺建立自律机制。 作为客户,必须提高认识能力,警惕微信好友中的买卖行为,不应该避免贪婪和巨大的损失。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小心微信“微信朋友圈”有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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