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58字,读完约3分钟
经过评论家叶檀
似乎要被盯着肥肉块“变质”了。
公积金即使有2万亿元也无法保持增值,就像孩子到过繁华的街道一样,很多人当然会盯着。 全国政协委员、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计划在今年的政协会议上,提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上市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王学东建议,将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改造为统一的国家住房保障银行,将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人员、业务、资产、负债整体转为国家住房保障银行各地的分支机构。 一是为“夹层”购房和改善性住房提供长期、低价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二是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贫民区改造以及农村住房改造等提供长期、低价的保障性住房开发融资业务。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住建厅厅长李明表示,安徽可以试点“住房银行”。 住在这个城市,有稳定的工作的话,可以向“住房银行”支付公积金。 买房可以享受低息贷款,不买房可以获得公积金收益。
一切都是以为民请命为名而来的。 真的要为民请命吗? 这些提案有保护合法产权的概念吗? 陈东征站在股市长时间资金的立场上讲话,王学东站在政策性领域讲话,李明的回答是住房银行必须设在省里。
公积金不是无主财产,所有人都有。 公积金缴存人认为,住建部公积金中心只是管理的责任,不是庞大财产的真正所有者。 财政部也不是这笔财产的主人。 公积金的本义是员工互助,用低息公积金处理购房价款不足的难题。 这些缴纳人缴纳的不是税收,本质上是大家集资建基金,找到公积金中心这个管理者,由银行托管这笔财产,或者向符合条件的人贷款或者买国债,进行安全投资。
任何社会都不能无故剥夺他人的合法财产,公积金是缴纳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谁也无权剥夺。 当然,有人会说这不是剥夺,而是双赢。 投资增加收益有利于提高缴纳者的利益,与其像现在这样低效管理,不如高效管理。 同时,设立住房保障银行对低收入群体和缴纳者都有利,至少收益不会比现在低。 同时,设立银行长时间投资也要经过一定的手续制定行政条例,财政干预,有手续。
这是类似正义的话,手续正义是指得到基金缴纳者的同意。 根据王学东先生住房保障银行的建议,在法律方面,及时制定《国家住房保障银行条例》,确定国家住房保障银行的职能定位、资金来源、业务范围、企业治理、扶持政策和监管机制,为其长远快速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看起来好像出资者对公积金这个基金有权益,但王学东老师可能习惯于国家开发银行这样的运营模式。 没有考虑公募基金的特征,与非政策性银行进行比较。 同时,国家开发银行的大量政策贷款、大量杠杆率似乎也要整理,向公众解释。 这边没有打扫。 那边还得建立新的政策性银行。
改善低收入者的住房条件是目标正义,但不是手续正义,也不是实质正义。 让公积金缴存者帮助低收入群体,必须先征得缴存者同意,即使缴存者同意,也要科学论证录用效率,不要偏离目标群体。
目前公积金的采用效率低、投资效益低是事实,将公积金变为更高收益的投资也许是可行的,但法律障碍也小得多。 重要的是缴纳人的同意、投资者的专业性、监管的严格性、财务报表的公告和透明度。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叶檀:不要以“公平”的名义“抢”公积金”
地址:http://www.pjstzwhg.com/pbrd/3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