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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评论家叶檀
监管者担任被告的地位有着极其象征性的意义。 在中国,也只有a股市场有监管者坐上被告席的情况。 尽管a股市场骂声最多,但它并不是最不透明、铁幕最严峻的市场。
摆脱“三界外”到大学工作的杨剑波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控告是件好事。 有鲶鱼才能更好地梳理a股市场的损益得失。
迄今为止,光大证券乌龙的案件涉及内幕交易认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等,与案件核心无关。
事情的核心是光大证券等机构投资者受到宠爱,享受其他许多投资者不能享受的专利。
去年,光大证券乌龙办案过程不多,交易员通过电脑程序下单不慎买入234亿元的180etf成分指数股,最终成交72亿7000万元,涉及150多股股票。 为了确定风险,光大证券当天将18亿5000万元的股票转换为etf出售,空7130手股票出售,指期货合约。 从下单到晚上14点22分每人发布正式消息,涉嫌在市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套利交易,涉嫌内幕交易,同时涉嫌在股票高位时低价买入股指,操纵价格。 8月30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对光大证券的处罚决定,认定光大证券对乌龙事件对冲处理不当,属于内幕交易,将予以重罚。 除了对光大证券企业处以5亿元罚款外,还将对杨剑波等当事人处以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处罚。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没有问题,但没有堵塞制度漏洞,也没有为将来发生类似情况提供制度支撑。
这个机关的投资者的特权已经很明显了。 自营部门在信用账户上购买大量股票,没有红线警告,缺乏杠杆率限制。 和当初327国债问题赚钱的空抛单子的方法本质上相似,到了极端一定会有疯狂的赌徒。 不同的是,管金生利用漏洞有意为之,而光大证券交易员却漫不经心地插柳。 正如陈培雄的疑问,如果不是升止板,成交的不是72亿元,而是200多亿元。 如果光大证券那天电脑更错了,输入的不是200亿元以上,而是2000亿元以上,交易所系统全部成交,会怎么样? 中国证券市场将爆发不亚于美国次贷危机的金融风险。
8月25日下午3点,证券交易所回应光大事件时,根据海外经验,大部分交易所辩解称没有在前端管理证券交易。 但是,我国证券市场情况不同,由于实施了一级证券账户体系,交易所和注册结算企业掌握了投资者的证券数据,交易所和注册结算企业为证券的出售增加了前端控制机制。 再者,根据现行《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的资金实行第三方存款管理。 该证券购买的前沿管理由掌握投资者资金新闻的证券企业和储蓄银行负责。 另外,注册结算企业建立最低结算准备金制度,要求证券企业缴纳结算准备金,并在交易结束后的第二天充分缴纳结算资金完成交易的接收。 这样的辩解苍白无力。 事实上,在光大证券乌龙指出准备金红线不足的情况下,市场交易引起了关注,而不是准备金警报的结果。 如果这不是“超额购买”和“信用交易”,就不能称为信用交易。
光大证券采用了etf“t+0”和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等手段,作为大胆的“奖励”也有“盈余”。 正如上证所解释的,当天中午11点10分,上证所与中金所取得联系,开始了市场间的监管。 中金所可以随时掌握盘面的情况。 也就是说,当时交易所处于不自然的状况,如果中止套期保值交易,光证券就有可能被破坏。 交给光证券套期保值,事后处置,难免有失职之嫌。 光大证券有兄弟期货企业,是巨型金融航母的一员。 正因为监管层溺爱大机构,才有了现在杨剑波的反问。 我要怎么弄清楚我是内幕交易呢? 你怎么知道我当天的确切利益? 怎么辨别期货企业、证券自营盘之间是否有防火墙?
如果不退出基础制度,不自然的局面就会持续下去。 理论上来说,大型机构扩大风险,全力以赴,满载而归,谁能一言难尽呢? 从“327国债之事”开始,大型证券乌龙指之事、不公平的交易规则、借口宠物而傲慢的信用操作、对大型机构理性的盲目信仰没有变化。
假设,今后的大机构出现风险时,又团结一致操纵市场,监管层该怎么办? 以风险溢价作为资金鼓励这些机构?
证券监督委员会坐上被告席后,应该反省的不仅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有风险控制,对大型机构信用滥用的宽容,对交易手续费的贪婪。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杨剑波状告证监会 谁该反省?”
地址:http://www.pjstzwhg.com/pbrd/3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