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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正式发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大幕再次拉开。

因为《指导意见》是“在广泛讨论、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所以发行库存、提高网上机构的配资比例等措施已经是“老生常谈”,不值得新闻发布、领域上市企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参考 即使新股发行打算吸引个人投资者来做交易,也不是“信息”。

“个体投资者真能参与询价吗?”

继证券公司、基金、qfii、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企业、财务企业等6大类机构之后,包括私募基金、创投、民营企业等成为第7大类询价机构。 另一方面,ipo市场化改革后,新股“三高”的发行现象愈演愈烈,因此市场上也出现了要求代表中小投资者的有利交易对象参与新股的交易的呼声。 监管部门打算在ipo新政中引入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也应该说有这样的考虑。

“个体投资者真能参与询价吗?”

但是,个人投资者参与新股的交易真的代表了中小投资者的好处吗,到底能起到多少作用?

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主要经销商可以自主吸引5~10名投资经验丰富的个人投资者参加网上询价销售。 在目前的网上发行中,“合理设定每网销售的销量”,其“分量”不少。 一家创业板企业在网上发行400万股时,其网下销量为每股40万股,新股发行价达到42元,如果上市成功,最少需要投入1680万元资金。 显然,这不是普通中小投资者所能承受的。 因此,“个人投资者”实际上是指股市大户或超大户,这些股市大户能否参与询价,代表中小投资者?

“个体投资者真能参与询价吗?”

其次,私募、创投、民营企业等成为第七类询价机构参与询价,其定价能力确实不容恭维。 特别是最初参加新股交易时,不但没有报合理的价格,反而成为了ipo交易的新“贵”族,一般高于平均水平,同时频繁“询问”最高值。 作为机构投资者的基金、证券公司等,在交易新股时,“弹”也相继击中“枪”,可以提高80倍、90倍的市盈率,也可以提高150.82倍的市盈率。 个人投资者比这些专业机构更专业吗? 定价能力更高吗?

“个体投资者真能参与询价吗?”

其三,尽管有《指导意见》的规定,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和中介机构不得利用相关关系或其他关系向被推荐的个人投资者送还利润,或者引诱被推荐的个人投资者提高发行价格。 从7类交易机构的“勇敢”来看,我们怀疑至少发挥了“托”的作用。 有可能成为“第八类交易机构”的个人投资者,需要对是否“重蹈覆辙”画上问号。

“个体投资者真能参与询价吗?”

其四,同样是个人投资者,中小散户没有资格参与交易,因此通过网上购买来分成新股红利并不容易,但个人大户可以通过网上销售的方式获得大量的新股股份。 如果市场行情好转,“新股不败”的神话再次上演,这些个人大富翁大赚一笔,中小散户不能轻易分一杯新股羹,对他们来说也不公平。

“个体投资者真能参与询价吗?”

因此,“个人投资者”参与新股交易时存在上述诸多问题,建议将其排除。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个体投资者真能参与询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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