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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鸿
茅台酒被尊称为“国酒”,这对国民来说并不奇怪。 茅台酒的宣传语句中,“国酒茅台”已经家喻户晓,但目前国家商标局以商标认可的形式正式将茅台酒转为“国酒”,不仅是法律意义上的认同,也是今后中国白酒市场中名副其实的“龙头大哥”
细心的人会发现,这几年茅台酒经历了两大“入门”。 一个是“进入奢华之门”。 一个是“入境门”。 首先说“进入奢侈”。 对许多普通老百姓来说,喝茅台酒越来越成为“身份”和“品位”的象征,茅台酒完全具备奢侈品的“基因”。 另外,在胡润研究院公布的“世界最具价值高级企业前十”中,茅台酒排在世界知名高级企业品牌路易威登、爱马仕、宝马之后的第四位。 另外,茅台酒还被评为“最受富豪欢迎的十大礼品企业品牌”之一。
这意味着,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大众,还是社会认知度较高的排名机构,对于茅台酒是否会加入奢侈品行列,都已经达成了一致。 事实上,去年茅台酒也有“入奢”的愿望。 世界奢侈品协会也表示茅台“进入奢侈”的资格已经足够。 但是茅台酒来到180度的大转弯,坚决放弃“进入奢侈”,说舆论压力太大了。
而且相对于“入境门”,茅台酒始终不变。 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最初是在2001年9月13日,在此期间“国酒茅台”一共注册了9次。 最近的注册期标为年6月9日,但每次都因涉嫌利用国家机关名义推广“国酒”的提法被国家商标局驳回,茅台多次被击败。
茅台为什么反对举双手“入奢”,狠下心来“入国”? 至少有以下要素。 其一,茅台酒之所以有今天的辉煌,是因为虽然价格“满天飞”,但市场前景依然美好,实际上是“三公支出”在暗中帮倒忙。 很明显,茅台酒进入奢侈只是靠一些官员的公款吃喝,并未以核心技术创造惊人的销售业绩。 这个当然不上柜台。 正如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所说:“茅台领导的公款吃喝嫖赌扰乱了市场秩序。” 二是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去年年底发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有关,该条例第十四条确定,政府各部门不得购买奢侈品,违者将受到严厉处分。 茅台“入境”后,很有可能回避国家这一公共政策,成为公款接待的“指定产品”。
因此,笔者认为,应在国家一级对《机关事物管理条例》的“奢侈品”给予确定的定义。 奢侈品在国际上被定义为“超出了人们生存和快速发展所需的范围,具有独特、稀有、珍奇等优势的消费品”。 奢侈品在经济学上是指价值/质量关系比较最高的产品。 具体到政府采购,什么样的“商品”可以说是奢侈,需要制定细化、量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千人不能过于模糊、过于灵活。 例如,茅台酒不是禁止购物的商品吗? 为了不让“国酒茅台”成为公款使用“指定国酒”,需要确定的说法。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茅台入“国门”会不会被“指定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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