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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按照持股期限差别征收个人股息红利税的政策。 具体做法是,个人股息红利税每持股1个月以内、1个月至12个月、12个月以上3个期间按差别税率征收,其目的是“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鼓励长时间投资”。
近年来,红利税备受市场关注。 如果这种征收股息税政策的传言最终成为事实,投资者的税负一定会减轻。 这也是继今年6月证券交易费用、9月证券交易经费等下调后,监管部门为投资者减负、降低市场投资价格的又一举措。
股息税的征收一直以来备受谴责,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得现金红利或派发红股需要缴纳股息税,但由于股息税来源于税后利润,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这也是投资者反对征收股息税的首要原因。 另外,投资者获得现金分红后股价的除权,形成了分红越多损失越多的怪圈,也多亏了股息税。
但是,分红税的差别征收分为三个不同的时间段,不同的持股时间税率不同,时间段的设计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持股1个月按与持股11个月相同的税率征收,持股3年享受与持股10年相同的税率,这样的设计很难说公平。 特别是对于持股时间较长的投资者来说,更是如此。 如果股息税真的是根据持股时间段差别征收的,那么对哪些持股超过2年或3年的投资者,应当免除征收。 这才是真正的“鼓励长时间投资”。 另一方面,市场上对征收股息税的差别化多有正面解释,如果有人认为不重复征税可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有人认为这将惠及机构投资者的快速发展,促进市场稳定有助于鼓励长期持股、价值投资,强调高分红率的蓝筹股投资价值等。
红利税差别化征收的效果到底如何? 回答需要时间,但对于任何每年因赤字而无法盈利的上市公司投资者来说,是否“差异化”都无关紧要。 而且,a股市场上垃圾股和成绩不好的企业很多,所以分红低,差别化征收实际上影响不大。 例如,部分上市公司年终利润分配方案为10派1元,每股现金分红1分,按现行10%税率,投资者每股实际分红0.09元,这与1分的分红基本相同。 更何况,市场上中小投资者很多,其持股数量本身不会变大。 因为这个达到10%之后再“差异化”,效果会更淡。
对于红利税差别征收有助于市场长期价值投资,笔者更是不敢苟同。 事实上,投资者是否实施长期投资、是否实践价值投资理念,不仅仅是股息税差异化征收的改变,而是市场投资文化、投资习性等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
其实,股票的股息税完全不需要进行差别征收,由于股息税是重复征税,本身就是不公平的税种,应该早日完全废除。 另外,废除赤利税不仅是保护投资者的好处,也是维持市场公平的需要,这也有废除赤利税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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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股票红利税没必要差异化征收”
地址:http://www.pjstzwhg.com/pbrd/6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