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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鹏(中国上市企业舆论中心注意员)。

前几天,中国白酒领域的巨头茅台和五粮液因限定向第三方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行为被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罚款4.49亿元,罚款金额为上一年度两家酒企销售额的1%。

各种垄断充斥着我们的生活。 它们抬高了商品的价格,降低了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老百姓备受煎熬。 因此,无论是喝酒还是不喝酒,酒企因垄断而受到惩罚的新闻都会让很多人高兴。 中国上市公司舆论中心观察到,该消息在互联网上享有声誉。 但是也有反对的声音,酒业协会认为,中国白酒市场很大,茅台和五粮液两家白酒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有限,无法垄断。 另外,也有人认为高级白酒不是国家民生商品,不需要将其手术刀。

“反垄断之剑必需永远高悬”

这样的发言背后可能有好的因素,但越来越多的反映了对垄断问题认识的肤浅。 酒企业要求经销商实施最低限价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是典型的纵向垄断。 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相比,纵向垄断在我国商业操作中可能更为普遍,但其违法性质鲜为人知。 此次白酒巨头垄断案,将极大地推动各行业对纵向垄断问题的认识。

“反垄断之剑必需永远高悬”

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已经过去了近五年,出现了一点反垄断的“大事件”。 年11月,国家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了反垄断调查,一度对中国反垄断事业取得实质性突破寄予厚望。 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对韩国三星等6家国际液晶面板生产公司的价格垄断行为处以3.53亿元罚款,成为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惩治境外公司垄断行为的第一案。 这次对茅台和五粮液的处罚,进一步强化了反垄断相关法律的权威,整个社会对反垄断执法抱有更高的期望。

“反垄断之剑必需永远高悬”

竞争降低商品价格,改善质量,客户将从中受益。 而且在竞争之下,公司必须不断进行创新,使经济活跃起来。 垄断阻止竞争,窒息经济活力。 因为,这种反垄断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市场经济成熟度的最重要指标之一。 但是,目前的经济体制决定了反垄断的困难性。 另一方面,能执行垄断行为的,不是“苍蝇”,而绝大多数是“老虎”。 电信和联通垄断事件历时一年多,至今尚无最终结论,打“虎”的难度之高由此可见一斑。 另一方面,现行的《反垄断法》不仅对行政垄断的效力有限,被贴上“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保障”标签的公司就像石油化学一样,也位于该法威力的灰色地带。

“反垄断之剑必需永远高悬”

未来反垄断,一是加大《反垄断法》的执法力度,二是结合体制改革,消除垄断产生的体制根源。 市场经济不能容忍垄断横行,反垄断之剑必须永远高悬!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反垄断之剑必需永远高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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