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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财政收入增长率,将减收的财政收入用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改善收入分配结构。 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这一观点的提出,很快在上周六召开的“中国宏观经济高层研讨会”上引起了包括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内的广泛争论。
该中心当天发布的报告认为,抑制政府收入增速,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是调整现有国民收支结构失衡,改变经济快速发展方式的重要政策切入点。
报告显示,2007年至2007年,政府财政收入比原增长率下降1个百分点的情况下,2007年至2007年财政总收入将分别减少417.2亿元、1047.1亿元、1769亿元、2857.4亿元、4436.7亿元。
上述财政减收通过减税或转移支付用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情况下,政策模拟结果显示,国内生产总值( gdp )平均增长率略有上升0.08个百分点,居民支出总额平均增长1.03个百分点。 投资增长率下降出口增长放缓,进口增长上升,净出口小幅下降。
“也就是说,通过抑制财政收入增长率,适度降低,经济增长率不会因此下降,而是经济结构调整。 ”报告认为,减缓财政收入增长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在目前情况下,这一政策建议是现实可行和必要的。”
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的观点首先遭到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汪义达的反驳。 “要保障和改善民生,首先必须以财政收入为基础。 只有稳定的财政收入,才能更好地保障民生,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汪义达说。
汪义达在会议上强调,并不是单纯降低财政收入就能提高居民收入,这还是要依靠经济的快速发展,依靠税费改革等综合措施。 “厦门大学的观点必须探讨! ”
此后,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从财政收支来看,目前财政收入减少只能依靠“增值税改革”,从支出来看,目前的行政价格过高,但不是财政部能处理的。 他认为,减少财政收入并不能处理收入分配问题,“完善财政制度、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可能比单纯降低财政收入更有实际意义。”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降低财政收入是否能提高居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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