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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牛散

4月中旬,深圳证券监督局就平安证券年1月4日关于“海欣股份直肠癌治疗性疫苗价值突出:股价至少低估了50%”的研究报告违规行为发表了定论。 笔者认为,只是轻松解决了平安证券研究报告中不规范的部分事项,回避了问题的本质,连七寸都没有。

“对涉嫌市场操纵行为应打中七寸”

根据《证券市场操作行为认定方法》规定的八种操作行为,笔者认为中国平安及其控股公司平安证券、平安资源管理和平安人寿涉嫌以下市场操作行为:

首先是“蛊惑交易操作”。 这是指行为人故意捏造、传播、散布虚假重大新闻,误导投资者的决定,给市场带来预期的波动,从而自身获利。 正如深圳证券监督局的处罚决定指出的那样,平安证券研究报告不谨慎,不客观。 其中,“生物治疗药物将成为癌症治疗的新希望”等言论颇具煽动性,高欣股当时曾暴涨,但至今企业业绩仍徘徊在微薄的利润边缘。

“对涉嫌市场操纵行为应打中七寸”

其次是“先期交易操作”,这就是市场上所说的“贴标签”,是指证券机构及其人员对上市公司公开评估、预测或投资建议,在此前后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直接或间接获利 在平安证券发布研报鼓励海欣股份之前,中国平安集团自有资金、平安人寿资金已认购海欣股份约1405万股、2095万股,均位于前10大流通股东之中。 研报于年1月4日公布,在平安资管的运营下,截至年1季度末,位于海欣股份前10大流通股东的中国平安类资金合计持股减少500万股以上。 截至二季度末,中国平安系完全退出前十大流通股东。 平安资管和平安证券本身是两兄弟,研究报纸的制作过程受到平安资管的干扰和影响,和为此定制一样,“抢帽子”的嫌疑很大。 由此可见,中国平安的集团本级自有资金也有可能借此获得巨额利润,中国平安也难逃操纵之嫌。

“对涉嫌市场操纵行为应打中七寸”

其三是“自我买卖操作”,这是指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从而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证券交易量。 平安资管掌管着中国平安系的很多账户。 之后包括阶段性进出海欣股份的平安人寿一般保险产品、团险分红、个人投连等。 研究报告公布的那年1月4日,海欣的股票发生了大宗交易。 买卖双方均为平安资管,成交价为6.67元/股,成交数为1200万股。 1月5日以7.24元/股的价格转卖1700万股,1月6日以8.13元/股的价格转卖150万股,这不是“通过自我买卖进行操作”,是什么?

“对涉嫌市场操纵行为应打中七寸”

其四,平安资本管理部门负责的各类账户资金庞大、股权众多,因此具有“资金特征”和“持股特征”,不排除在二级市场销售力度提振股价时触及“连续交易操作”; 由于在此期间海欣股份多次涨停收盘,特别是1月6日海欣股份涨停一个字,不排除有“特定时间段交易操作”的嫌疑。

“对涉嫌市场操纵行为应打中七寸”

作为金融巨无霸的中国已经安然无恙,如果对旗下的关联方管理不严格,集团本身有操纵市场的邪念,就容易发生一贯的股价操纵行为。 怀疑是中国平安系经营海欣股份,或集各种操作于一体的综合性、多种多样的操作行为。

深圳证券监督局认为对中国平安系涉嫌操纵海欣股的行为进行调查还不够,对操纵行为的比较有效的打击还不够。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场操作危害性的认识,及时深入调查主题素材概念股操作行为,并依据《证券法》等规定严格及时予以处罚。 另外,要尽快完善对内交易、股价操纵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真正落实证券法对市场操纵和对内交易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庞大的民事赔偿才是违法违规者最害怕的。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对涉嫌市场操纵行为应打中七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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