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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再次引起了市场的关注。 据报道,监管部门已经成立专门小组开展修法工作。

证券法自1999年实施以来,只在2005年进行了修订。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的证券法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快速发展的基本要求,大修也是大势所趋。

据报道,此次证券法修订文案遵循10个方面的文案课题。 与现行证券法相比,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多层资本市场等方面备受瞩目,不仅体现了市场的进步,也是市场快速发展的必然。

关于市场上出现的新问题,我认为也不应该在法律修改的过程中忽视。 融资融券业务启动后,a股市场空机制逐渐完善。 针对“浑水摸鱼”行为是否符合合规要求的问题,监管部门日前回答“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相关部门具体认定”,既然要对证券法进行大修,该

“证券法修订应寻求更大突破”

修改证券法,必须涉及资本市场各个层面的基础性制度,使之更加完整,有利于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投资者利益保护,同时摆脱现行法律的束缚,寻求更大的突破。

在完全退市制度方面,此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曾提出调整以连续亏损为核心的退市标准,但回归将不再符合上市条件,不再具有相应的流动性要求,可能对投资者权益造成现实损害的公司,必须退出相应水平的市场交易退市制度的本义 我觉得这个标准有点“普遍性”,像万福生科这样用假货完成上市的公司,依然有可能混迹于市场而不被“退市”。

“证券法修订应寻求更大突破”

考虑到证券市场现金包装粉饰业绩上市的事实,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大修时,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诈手段实现上市的,应当责令立即无条件退市,由关联方和负责人承担司法责任,赔偿投资者的全部损失。 也禁止通过资产重组、借入等方法实现重新上市。

“证券法修订应寻求更大突破”

在完善的民事赔偿制度方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总结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立操纵内幕交易、市场民事赔偿的统一证券侵权法律制度。 虽然内部交易、市场操作等违规者需要付出代价,但监管部门并未提及市场长期以来呼吁的集体诉讼制度,因此明显存在偏差。 打击违规者,严惩市场违规行为,光靠投资者的“单独斗争”是无法齐心协力的,

“证券法修订应寻求更大突破”

另一方面,也常常达不到维权和惩罚违规者的效果。 一旦引入了集体诉讼制度,投资者权利的价格就会无形中下降,这种权利的积极性就会大大提高,对违法者也可以形成很大的威慑作用。 而且,如果有集体诉讼制度,市场上的违规行为必然会平息,相反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证券法修订应寻求更大突破”

证券法将如何修改,市场关注的诈骗上市、集体诉讼制度等诸多方面是否会有所突破,让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证券法修订应寻求更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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