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69字,读完约3分钟
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不仅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温总理也在政府实务报告中指出“健全新股发行制度”,引起了高层的重视。 从监管部门在许多场合的态度来看,推进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已是箭在弦上。
新股发行制度如何改革? 市场的观点不同。 例如,有人提议发行库存,有人提议使用“价格高者可得”的美国式投标法,郭树清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提出“ipo不审查可以吗”的疑问等,众说纷纭。 去年11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应对市场四个热点问题时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围绕提高新闻发布质量,完全完善初创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办法。 这说明提高新闻发布质量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事实上,随后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也多次表达了同样的意见。 对比市场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争论,郭树清表示,实施审查制还是注册制不是问题的核心,发行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完善准确的新闻公开。
无论是新股发行和上市公司再融资,还是日常监管,新闻披露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但目前a股市场新闻披露工作存在明显不足。 在发行人或上市公司中,迟报、误报、不报的现象比较普遍,包装粉饰、虚假欺诈的情况也不少见。
近年来,新股新股频繁出现业绩“变脸”潮。 这些在上市前业绩迅速增长、在该领域具有竞争力、成长性优异的上市公司,为何挂牌后业绩“发生了变化”? 其中不少是因为客观原因发生了“变脸”,但大多数明显存在包装和粉饰的嫌疑,与当初的报道披露并不十分密切相关。
也有以假货上市的企业。 江苏三友隐瞒实际统治者6年了,狐狸终于露出了“尾巴”。 如果江苏三友在招股证上详细透露了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能混进市场吗? 绿色诈骗的发行案件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案件严重,性质极差”。 这家在上市前连续3年亏损的公司,完全没有挂牌资格,但由于包装和造假,在市场上也能“圈地”成功上市。 所有这一切的背后,新闻披露都是千夫所指。
监管部门强调了新股发行中新闻披露的重要性,无疑扯了问题的根源。 但是,新股发行过程中的新闻披露不仅仅是招股证书的披露。 笔者认为,招股证书除了应详细披露发行人的相关情况外,在路演、促销过程中,发行人发布的公告中也应重视新闻披露。 也就是说,新股发行中的新闻披露事业,不得留下任何死角。 在这方面,显然还需要加强。
前几天克明面业进行了ipo的在线公演活动。 与投资者关于克明面食业的高科技公司认定问题相比,发行商方面居然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事实上,发行商是否是真正的“高科技公司”,“高科技公司”对发行商意味着什么,这一点应该是知道的,但是发行商是否做了这样的“新闻披露”是值得商榷的。
监管部门既然强调了新闻披露的重要性,就认为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应贯彻这一理念。 除了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新闻公开制度外,对大胆违规的,也应采取相应的严惩措施。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强化新闻披露不能留死角”
地址:http://www.pjstzwhg.com/pbrd/4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