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27字,读完约3分钟
去年5月,有媒体报道,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推行食品安全对策区(县)长责任制。 这是一些地方政府主动出击和肯定的。 目前,国务院首次确定,这意味着各地政府要将食品安全纳入绩效考核,这是强制性的。 这显然给食品安全管理者施加了“紧巴巴的诅咒”。
但是,要将食品安全纳入业绩考核,就应该与该《政策决定》分开制定合理的考核细则。 也就是说,如何进行“考试”,谁进行“考试”,“考试”后怎么办? 而且,在审查之前,必须更加确定责任。 因为食品监管仍然是“九龙治水”的局面,食品事件发生后,互相踢“球”的现象很多。 也就是说,确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是审查的前提。
更重要的是,食品安全不仅应该包括在地方绩效考核中,还应该包括在国家相关部门的考核复印件中。 因为农业、卫生、质检等部门不仅是食品安全标准和领域管制制定者,也是食品标准和制度的执行者。 从以往很多食品安全问题来看,标准滞后、标准空小白、标准吵架很常见,必须鞭策食品标准进步。
当然,无论是对地方政府还是国家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纳入绩效评估都是一个方面,“狱警”也同样重要。 《刑法修正案(八)》中增设了“食品安全渎职罪”,该罪主要为监管者而设,但实际上是否会落下还需要注意。 如果业绩审查和“狱警”发挥力量,我相信食品安全的现状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
在为食品安全纳入业绩考核而鼓掌的同时,还必须考虑食品安全在业绩考核中占多少分量、占多少比例合适的问题。 这是因为业绩考核已经形成了“框架”,这个“框架”相继进入了很多东西。 如果不能分清轻重,食品安全可能会被业绩考核“淹没”,考核价值很难充分体现出来。
从各种报道看,有的地方政府自行将安全生产指标、毕业生就业指标、房价稳定状况、居民“幸福指数”等纳入绩效评价范畴。 节能减排、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产品等复印件,如果加上国务院或国家相关部门强制纳入地方绩效考核中的地方政府不可缺少的考核指标GDP等,可见绩效考核复印件非常多。
业绩考核副本越多,就越证明业绩考核在进步,而不是“唯一的gdp论英雄”。 但是,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例如,随着考核复印件的增加,每个考核复印件的比重下降,考核价值减弱,这是客观的事实。 在许多需要审查的复印件中,如果不能区分轻重缓急,那么重要事项的审查价值就会打折扣。 例如,食品安全审查。
虽然说很多绩效考核的文案非常重要,但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影响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生命权、健康权,所以食品安全在绩效考核中的分量最重,应该是占的分数最多的。 只有这样,各级监管者才能真正重视。
需要注意的是,除行政审查体系外,还应该让民意参与审查,使行政监督人员不怀疑“自行审查”。 此外,过去的节能减排纳入绩效考核后,有些地方强制刹车以应对考核; 信访纳入行政绩效考核后,也有因行政绩效而中断信访等粗暴方法。 因此,在食品安全纳入业绩评价时,也必须警惕极端行为的出现。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食品安全在政绩考核中应占最重分量”
地址:http://www.pjstzwhg.com/pbrd/4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