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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全民参与安排,今年和明年将为全国部分地区启动试点阶段,后年开始全面实施。 两个阶段统一部署和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显然,与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相比,政府的预期时间要比公众长得多,充分看到了当前热门事业单位养老金“合并”的难度。
机关和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后,按照在职时的财政工资标准领取相应的养老金,公司的工作人员退休后,按照公司和个人共同支付的社会保障金额领取养老金。 这就是所谓的养老金“双轨制”。 据统计,目前全国有1亿多退休职工,其中有8000万公司职工、2000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前者养老金人均2000元,后者人均4000元。 两者有两倍的差距。 养老金“双轨制”的不公平不仅体现在结果的不公平上,资金来源的不公平也很重要,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完全由财政支付,公司员工养老金的8%由个人支付。
随着社会对养老金“双轨制”的强烈质疑,国家于6年前迈出了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步伐。 根据国务院试点方案,从2008年初开始,晋、沪、浙、粤、渝五省市先行试点。 但是到目前为止,除了广东省变细以外,其他四省要么没有开始,要么进展甚微。 在广东省,正在推行的养老金“并轨”也被称为“半吊子改革”。 另一方面,广东事业单位职工和普通公司职工一样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但退休时的待遇仍按原标准执行; 另一方面,即使职工按照当地社会保障标准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公司未依法缴纳的部分。
当然,改革的步伐没有停止。 根据7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最新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但问题是,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人,事业编制3153万人,“老人老办法” 退休员工按原模式领取退休金,新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在加满大量社会保障15年后领取养老金,大部分“中介人”以前没有缴纳社会保障,因此产生了补充社会保障的问题。
排除个人征信部分当然,只有公司征信的资金的20%是财政补贴,还是公司自筹,对两者来说都是很大的负担。 据估算,目前事业单位中介需要补充的社会保障资金至少有5万亿美元,政府已经触底,但是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最终负担可能会转移到中央财政上。 如果由中央财政和事业单位共同承担,存在两者之间比例划分的课题,要求事业单位筹措资金,最终会导致服务费用上升、折磨人们的看病贵、看病难、上学贵、上学难等社会病症进一步恶化。 当一个改革的负担最终转移到普通民众身上时,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
除了养老金补缴被搁置外,事业单位员工目前最担心的是进入社会保险系统退休后的收入是否会急剧减少。 根据国务院《关于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等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发放退休金,其中,工作年限达到35年,按90%发放。 不满30年35年,按85%支付; 满20年不满30年,按80%支付。 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至少是在职工资的80%。 但是,一旦进入社会保障,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根据国际惯例,养老金的替代率只有60 %~70 %才能维持退休前的基本生活水平,但财政部科研所的专家表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与公司养老保险基本相同,养老金水平的下降是不可避免的,养老金的替代率从80 %~90 %不等,为50%。 这样一来,可能会引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恐慌,波及相关社会群体对改革的质疑,从而导致改革夭折。 2008年事业单位改革,广州几所大学的50多岁的教师要求提前退休,扰乱了正常的教育秩序,最终结束了相关改革。
考虑到单位职工退休后社会保障收入可能减少的事实,《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提出了“工资增长机制”,是指用向单位职工逐步加薪的方法提高社会保障资金数额,增加后续养老金数量。 除缴纳社会保障金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可以参加职业年金,退休后与社会保障金一起纳入养老金范畴。 但是,职业年金是由个人、公司、财政还是承担,还没有定论。
即使进一步解体,界定了社会保障金+职业年金的养老金收入制度这一核心问题,确定了资金来源,也必须建立与职工在职收入程度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竞争上岗、考核、培训、奖励、申诉、交流、退休、人事监督管理等个别补助规则 另外,在缺乏国家政策的情况下,一个城市没有任何可能建立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投资体制。 因此,职业年金作为基金的投资和运营,需要国家在立法层面上给予支持,需要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致。 除非与这些养老金密切相关的细则和政策落地,否则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合并”将不得不往后推。
(作者是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张锐:养老金“并轨” 如大象挪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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