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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中国创业板市场越来越呈现“多样化”的一面。 “三高”的发行、业绩的“变化”,令人震惊。 继升科技成为创业板首家年报亏损企业、振东制药“不幸”“谴责第一股”之后,今年5月18日创业板发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企业被曝光涉嫌造假上市,如果属实,被誉为“茶油第一股”的新大地,创业板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调查显示,新大地在《招股证书》中明确的产能规模、企业品牌效应、销售渠道、顾客资源、利润率水平等诸多方面存在无法用日元衡量的疑点。 由于存在这些问题,已经开会的新大地疑似虚假上市的现象很严重。
新大地和当时的胜景山河有相当相似的地方。 第一,因被举报而受到市场质疑。第二,此前连名字都不知道,毛利率水平远远超过国内同行,“独秀”。 其三,均涉嫌虚假披露和虚假上市。 胜山河已经被监管部门挡在中国资本市场大门外,新大地的最终命运如何,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从当初的立立电子、苏州恒久,到后来的江苏三友、绿色大地和胜景山河,再到面临质疑的新大地,这些年来a股市场上不乏假货的“故事”。 除了新的大地,这些企业的结局各不相同,成功上市后被发现者安然无恙,但如果在上市前被“曝光”,结果可想而知,胜景山河等就是最好的解释。
包括最初大庆联谊等通过虚假上市的企业在内,可知a股虚假上市者具有一定的一致性。 问题是,为什么市场上虚假上市行为如此横行,肆无忌惮? 为什么假上市者要冒险往前走,往后走? 其实,“圈钱”的原始冲动,再加上上市后巨大的好处冲动,才是假上市者最大的原动力。
徒有其表的退市制度不仅使许多僵尸企业能够“不雅”于市场,事实上也成为了虚假上市者的“护身符”。 另一方面,经常被诟病的违约价格低,这显然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案件重大、性质极差”的绿色大地诈骗发行案件,居然地方相关法院的第一次判决对上市公司处以罚款,并给予了相关负责人“缓刑”。 此后,绿地原控股股东何学葵成功转让股份的“金蝉脱壳”行为,反而使造假者从市场中获得了巨大利益。 这样的闹剧公然在市场上上演,造假的人会被其非常低的违规价格所威胁吗?
不仅伪装者自身,中介机构的“共犯”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目前,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的处罚通常以“个人”为首要比较。 正如胜山河的保代被取消资格一样,推荐机构几乎完好无损。 但是,中介机构也是新股发行收益链中的重要一环,利润也不高。 有利润的分食者不负任何责任,但这种奇怪的事情也只发生在a股市场,这是滑天下的大智慧。
a股市伪装上市人的事实表明,现行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显然无法防止小额尽职调查。 因此,有必要修改和完善《证券法》、《刑法》等。 对伪造上市者,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下令退市,赔偿投资者损失或学习香港监管部门的方法,由造假者以发行价格回购股票,注销。 此外,对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必须有“一竿子翻人”的勇气和决心,除了负责人受到严惩外,相关中介也“不得连坐”(如数年从事证券业务等)。 只有造假者和“共犯”都受到惩罚,a股市场才能成为造假者的“天堂”。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造假价钱极低 让“新大地们”前赴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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