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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5个月后,被深度交流所公开谴责的创业板企业万福生科又“辉煌”登场了。 去年11月在创业板上市的这家企业,为了“提高”业绩,不惜用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利润的方法“浮上台面”,实现了“扭亏为盈”。 对此,监管部门公开谴责了该上市公司及其高管。
在对万福生科的公开谴责决定中,深交所在其半年的报纸上认定“虚假记载和严重遗漏”的措辞明显“过于温柔”。 其实,我们认为万福生科虚增营业的收入和利润行为是典型的粉饰决算,其恶性程度与当时银广夏的粉饰决算事件没有本质区别。 其生产线长期停产,不公开的,属于隐瞒不报告。 从这个角度来说,亲交所“谴责”的处罚方法,显然并不严厉。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万福生科,保代再现了“推荐不保证”的场景。 作为平安证券的推荐代表人,吴文浩和何涛是万福生科首发时的保代,也是挂牌持续监管期间的保代。 但是,在保代继续担任导演的眼前,万福生科上演了一场财务造假的丑恶闹剧。 作为保代,这两个人是怎么“监督”的呢?
其实,这两家保代推荐的公司上市后,“业绩”发生变化的不是万福生科一家,而是典型的“问题保代”。 如果有何涛推荐的今年3月在创业板登陆的同样的科学技术,同样出现了业绩的“变脸”。 由吴文浩担任保代的金禾实业,上市仅一年就开始业绩滑坡。 在这些“问题保代”的保护和护卫下,企业光明正大地上市,毫不畏惧地“变脸”,但当大多数业绩“变脸”的新股以客观原因为“挡箭牌”时,保代却逃避了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修订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工作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共有5家证券公司、16名保荐代表人发出警告函,10名保荐代表人在3~12个月内不受“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惩戒,另外4名保荐代表人取得资格 对保代和保荐人的处罚,与这几年业绩“变脸”企业层出不穷的现实情况相比,无疑存在较大差距。 正如万福生科的保代这次被举报后被批评的那样,所谓的严惩和责任追究,变成了“不合时宜”。
有些新股不挂牌也不“变脸”,上市成功就变“变脸”。 这个事实意味着,保代的一些推荐行为,为了市场,不能为投资者起到真正的核查功能了。 此外,由于在业绩“变脸”之前展现出“高增长”,新股高价发行,一经查明,破发将不可避免,将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而且,在这些“问题”企业的背后,一定有一两个“问题保代”的身影。
笔者认为,对于新股频繁发行的业绩“变脸”现象,特别是在对相关保荐人和保代的监管上,监管部门应予以严惩。 事实上,对于虚假上市行为,如果监管部门受制于证券法的规定,不能责令相关上市公司退市,那么对于“问题”——保代和保荐工作出现严重缺陷的证券公司(如平安证券保荐胜景山河),其有权取消保荐资格。 如果不“清除”“问题保代”和推荐人,今后市场上将不可避免地会再次出现“百隆东方第二”、“咖啡伟股份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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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问题保代”:只管企业“亮相”不管业绩“变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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