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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中,“房姐姐”、“房叔”再次变成了“过街老鼠”,所有人都喊道。 全国政协委员、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企业董事长曹德旺表示:“房地产调控需要研究前面的房地产到底是谁买走的。 我们投入货币多年,但真正需要房地产的人没有得到房子。 家里要用“房姐姐”、“房叔”等手,采取非常严厉的措施惩罚他们。 因为这对整个国民经济是非常大的破坏。 另外,曹德旺认为房产税1套20%、2套30%、3套40%,应该这样征收。 由于恶意炒作对整个国民经济是非常大的破坏,任何国家都应该打击这种投机倒把的行为。
阐述了严惩“房姐”、“房叔”等是公众的夙愿,曹德旺为破坏国民经济应采取措施严惩化的观点,在网上赢得了不少掌声。 出乎意料的是,这其实是概念的偷换。 大家之所以恨“房姐姐”们,是因为他们经不起调查。 房子大多是调查他们腐败丑闻的线索,而不是他们的罪过本身。 就像一个身体拥有很多合法财产不是罪过一样,一个身体拥有多个不动产本身没有问题。 只要他合法取得所得合法拥有,他人就无权眼红插手,不能悍然“投机倒把”的罪名。
曹德旺热衷慈善活动令人敬佩,但对于严惩套房投机倒把,他认为决不能随便一时语速; 从某种意义上说,将套房定罪投机倒把比“房多”本身更可怕。 如果与腐败无关,是个人合法财产,则“房多多”不存在“危害国民经济”的问题。 相反,如果腐败所得是非法财产,“房多多”也纯粹是腐败的问题。 我们不能把腐败归为腐败,把房地产调控归为房地产调控,两者混淆。 “房间多”的话,“毫不留情地处罚”是违反宪法的可怕事件。
“1套20%、2套30%、3套40%”显然是指分配税。 这样征收是否合理,是否转嫁给买家,这里暂且不谈。 即使提出这样的政策,也决不是“严惩”,只能说是政策干预。 “严惩”本身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买了很多套房似乎是误国误民的大坏事。 实际上,利用税收手段,行政干预强迫或诱惑,都不能说是“严惩”。 因为人没有犯错误,没有犯法。 用“投机倒卖”一词定性购买多套房的行为极其不妥; 楼市调整需要的是调整的智慧,而不是“严惩”的威胁。
更何况,房地产价格高的企业不能全部归于房地产投资和投机。 土地财政依赖、货币供给激增等都是客观原因。 如果其购买资金来源合法,他就会找到市场机会同时成功赚了很多钱,不是什么可耻的事件。 几十年的市场经济告诉我们的常识是,贫困不名誉,致富不可耻。 政策制定者应该做的是,通过合理的措施防止房价以火箭速度上涨,增加多处房产的持有价和空安置价,提供越来越多的投资渠道分流民间热钱。
腐败是腐败,管制是管制。 客观看待问题胜过感情上的义愤。 我认为如果出处合法,房间多就不是罪过。 希望钱多不是罪过。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严惩多套房比“房多多”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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