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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锦秋
继5月7日东电b股东大会发生“泳装抗议”后,5月17日一些中小股东聚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前,哄抬特朗普抗议股价舞弊。 现在证券市场建立了一系列的经济民主机制,股东维权不应该挂牌抗议,而应该行使法律赋予的投票权。
东电“B转a”作为重大而史无前例的几个事项,在改革过程中面临的投资者利益保护备受市场关注。 在大股东看来,此次换股并购,原东电B股东将东电股份换成浙江电力股份,不涉及换股问题,另外,国家出台的股权分置改革政策本身也不涉及B股,只比较a股,大股东不向东电B公共投资者提供对价。 我认为,作为最初的“B转a”,东电B内的资金发起人持股是流动的,但如果从现在b股的非流通股转为a股市场的流通股,或者将来可以在a股流通的限股,那么将来发起人将是完全相同的竞技,享有完全相同的权利 这有质的变化和进步,应该向b股流通股东适当支付对价或补偿利润。
即使东电b吸收合并案没有提供对价副本,对这个肯定案也不会不公平,也不会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实际上大股东在新案中做出了让步,整体上对中小股东也有一定的吸引力,即使是新的吸收股份合并案,也是东南发行的。 特别是,在规定b股非关联股东的类别中,不包括大股东浙能电力、相关股东港兴源和华能集团浙江八达。 所有中小投资者都担心将与大股东有好处还是隐性有关的股东全部排除在外。 为股东大会和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方法。 这个股东大会完全是纯粹的b股普通股东计算出来的,可以说完全反映了b股中中小投资者的好处和呼声。 这样,各个中小股东似乎没有必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前挂牌示威。
相比之下,证券市场是目前中国经济民主体制最健全的行业,为投资者提供股东投票权等民主权利。 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各项权利时,要通过少数服从多数来大体明确意见,任何股东大会的决定,都只能照顾多数股东的需要,或者维护多数股东的利益,不能满足每个股东的需要。 即使将股东大会的表决制度分类,排除与大股东有关系的股东也可以比较有效地防止大股东操纵表决结果和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但只能多考虑大股东的利益需要,不能满足股东的全部胃口。 各类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利益博弈,最终取得均衡后,上市公司根据决议进行,有利于市场和经济的有序运营。
虽然东电b股的吸收合并案对公共股东仍然有各种不满,但在实际付诸表决时,我慎重认为东电b转到a股对自己也有利,大股东可以接受的案最终也有底气,并不一定会被分类表决机构否决
目前,a股市场赋予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比较有限,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赋予中小投资者权力,畅通其盈利需求渠道,但就东电B股东大会建立的分类投票机制而言,仍基本公平合理,对中小投资者是畅通的优势 如果他们认为吸收合并案侵犯了自己的利益,可以投票否决。 这个正门完全为你敞开,卡片演示不正道。 光公开示威,不参加股东大会的表决,就等于放弃了自己原有的权利。 从法律上讲,只有东电B股东大会分类投票的结果,才是所有B股公共投资者真正意愿的体现,所有其他公共投资者只能无条件服从这个投票结果!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小股东需用投票权表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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