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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8月25日,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客户央视对话栏表示,反垄断执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不少。 我国反垄断的风暴不断蔓延,也面临着许多阻力。
迄今为止,无论是质疑反垄断的无能还是肯定反垄断的强硬,我都不认为反垄断部门实际上受到了很多不自然和压力。 任何国家的反垄断都不会顺利。 只是,中国的反垄断与反垄断的中国不自然,只与特殊的国情有关。
每个国家的反垄断部门打“苍蝇”都很容易,打“老虎”不容易。 对国外大企业垄断行为的调查往往经过几年,证明国外反垄断部门也面临着压力和挑战。 海外反垄断部门在面临困境时如何突围,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据笔者长期以来提醒,中国反垄断至少存在四大困境。 一是反垄断起步晚,反垄断部门“战斗”经验少。 据悉,自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颁布以来,美国反垄断的立法和实践已经走过了110多年,积累了许多经验。 中国的《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成立了反垄断部门,实际工作经验自然很少。
二是我国的反垄断工作是多头管理,与单个部门的员工任务量不一致。 我们有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但只是协调机构。 具体功能分散在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 虽然各部门的业务各有侧重,但“分兵作战”的结果很明显是,配合作战不方便,员工压力大,效果差。
三是面临的执法对手或有一定背景。 面对中央企业的反垄断,中央企业不仅自身行政水平高,还面临各种干预情况。 对于领域协会的反垄断,由于一些协会负责人可能是退休的官员,自然有一定的抵制。 据说反垄断部门在调查上海黄金饰品垄断事件时,协会会长拍摄桌子,大概是因为这位会长以前的经验,习惯了拍摄桌子。
第四,由于国内许多领域垄断横行,市场竞争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没有形成市场氛围。 因此,反垄断部门将遇到关联公司不愿配合调查的情况。 执法人员到国内彩电公司调查取证时,公司很客气,不提供任何资料。 这不仅会加大反垄断部门的压力,还会影响反垄断的效率和效果。
幸运的是,领域协会会长摆出了“敲门砖”的架势,但反垄断部门最后处罚了上海黄金饰品垄断案的关联公司,并向上海黄金饰品领域协会开出了50万元的罚单。 尽管困难重重,反垄断部门还是对高级白酒、洋奶粉、上海黄金、国际大型液晶面板等垄断事件开了罚单。 这证明了只要有决心,困境就能突破。
还需要为反垄断部门创造更好的执法环境。 首先是打破各种行政垄断,鼓励市场竞争,营造更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 其次是改变多头管理,将三个反垄断部门合为一拳。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专家以前就提出了同样的建议,但没有以下内容。 最后,应完善反垄断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威慑能力。
据说美国反垄断法由《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1890年公布)、《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1914年公布)、《克莱顿法》( 1914年公布) 3部法律组成。 坦率地说,与美国等国家的反垄断法相比,我们只有薄薄的《反垄断法》。 与其他国家的天价反垄断票相比,我们的反垄断票还有点“温情”,自然不利于反垄断。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冯海宁:反垄断困境该怎么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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