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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国内众多互联网为车平台提供各种专车服务以来,褒贬不一的争论层出不穷。 但是,至少在某些方面,讨论各方有共识。 “专车”的出现是鲶鱼,将搅动出租车领域的变革。

这种“鲶鱼效应”已经出现。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两份《征求意见稿》,意在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出租车领域健康快速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 两篇征稿,让“专车合法化”的靴子终于落地,回应了人们期盼已久的改革命题。 这是世界上第一部认可专车、规范专车的法规,在许多市场化国家明令禁止专车的环境下,我们在国家层面认可,体现了政府对创新的鼓励和包容,从而也感受到监管部门在出租车新旧业态融合快速发展中的改革思路

“人民日报:出租车领域“鲶鱼效应”已经显现”

网络预约出租车在全世界都是新事物,应该说政府如何监管一直是争论不休的话题。以前流传的出租车领域的迅速发展,也是许多大城市共同面临的古老课题。 交通部起草的这两个文件,历时9个多月召开了30多次会议,征求了很多意见,借鉴了国外的经验。 但是,正如论者指出的那样,各国的闭塞和疏远措施,往往是“顺着婆婆的心失去媳妇的意”,实现各方面的大喜不容易。 因此,有些人对这些文件的副本表示怀疑,也是可以预想的。 专车的准入门槛是否过高,一点条文是否保护了落后的业态……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如果这些疑问是误导性的,相关部门需要像起草文件时一样,耐心、真诚地予以回复。 如果有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细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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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新旧业态融合快速发展的改革方向,已经成为上下共识。 重要的是,如何融合快速发展?

可以说,出租车的新旧业态就像在同一条车道上行驶的两辆赛车,交通部的两份文件提出了融合快速的发展思路,并肯定了网络专车“提高出行效率,便利大众出行”的作用。 这是因为,要使两者从混战的单一路线迅速发展为有序互补的多条路线,实现两者的并行轨道、美美与共。 其难度不言而喻,考验的是政府“和谐”的现代化治理水平。 能否推进这种融合,关键是能否很好地把握两者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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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平衡快速发展的权利。 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新旧业态绝不是“死也不是活”。 两者的迅速发展必须介于空之间,进行设计,指明道路,不能在改革中激化矛盾,制造新的冲突。 虽然以前流传的出租车领域弊端很大,但这次改革的深化,如同规划设计一样明确了快速发展的定位,克服经营权、价格、承包费等多年来对人类来说诟病的“疑难杂症”,是解放出租车工人的一大历史进步。 另外,互联网专车也需要“说法”,在确定界定其监管规则、责任义务,给予必要管理的同时,也留在快速发展的空之间。 这个空期间,必须是切实能够实现的,明明“看起来很美”却“障碍物很多”,正如舆论所担心的那样,成为了绊倒专用车的“致死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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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平衡很多好处。 改革是优势的再调整,必须兼顾各方面的优势需求,不能“拉偏架”租用专车,也不能充分利用专车进行租用。 在欧洲扩建汽车软件韦伯时,曾遭到出租车司机的抗议。 新业态和旧业态为什么如此分开存在,不是分开存在,而是需要错位竞争,相互补充,整体考虑。 改革方案应尽量体现这种政策诱惑,使两者在差异化经营方面各有所长,成为城市交通体系中的并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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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地方充分的自主权和政策空之间”“不‘一律’”“各地根据当地现实情况,自行明确具体的车辆标准、运行年限和车辆标识”……交通部文件的这些表述,“由中央决定方向,地方进行试验” 显示出改革的诸多复杂性。如何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角度保护改革,在顶层设计中贯彻鼓励创新、规范市场、保护乘客的理念,并顺应简政放权的时代潮流,对可能被权力滥用的条文进行约束性解释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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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在改革深的水域,越要充分把握其复杂性和困难性,在改革体系和做法论上形成共识,在共同处理问题上寻求最大公约数。 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顺应市场市场,不回避这个政府的责任,重返社会加强合作,是出租车新旧业态融合快速发展的正道。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人民日报:出租车领域“鲶鱼效应”已经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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