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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被认为是我国税收改革最重要的线索,也是今后我国税收、公共财政的风向标。
增值税改革的目标是减轻公司负担,迅速发展服务业。 减轻公司负担是为了有利于公司,迅速发展服务业是为了调整经济结构。 更重要的是,增税是调整地方和中央财政税收分配的前兆。
根据试点情况,民营改革存在两大问题。 一是某些领域的税收增加。 二是地方财政收入减少。 如果不改变这些问题,税收增加的公司抵制增税,误导税收改革这两大负面效应产生的地方财政收入下降,地方就会更加依赖土地财政,地方政府就会暗中反对改革,或者放手快速发展房地产业。
增值税转型后,交通运输领域物流公司的负担大幅增加。
据测算,上海启动“增值税改革”试点后,物流领域的实际税负价格增长了近两倍。 由于当初适用3%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税率上升到11%,交通运输公司的大型运输工具不需要每月购买,因此燃料费、通行费等在增值税抵扣时相对严格,增税意味着物流公司的税收负担将上升8个百分点左右。 据武汉市国税局介绍,试点仅一个月,物流运输领域试点首个月申报8260万元交税,平均税负达5.55%,比原3%的营业税税率略高。
增税后,地方税收收入减少。 为了宣传增值税改革,现在的方便是将增值税改革后的收入全部返还给地方政府,这是不可能长久的。 即使维持目前增值税改革收入纳入地方财政篮子的结构,增值税改革的减税负担也会落到地方政府头上,理论上地方政府必须补贴税收负担较大的公司。 年许多试点省市纷纷下调财政收入目标,为未来改革留出空间。 从长远来看,增值税改革后,不能维持现行的返还制度,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分割比例必然会重新分割。
如果不在物流等领域降低税负,不改变地方政府补贴的多与少,就不容易摆脱指责。如果不尽快建立地方政府合法合规的税收预算体制,增值税的修改将加剧地方产权与事业权的不一致,地方政府依赖土地收入、隐性债务进行财务
增值税改革试点中的微调值得关注。 微调可以体现中央政府减税和加强服务业的决心,也可以精细体现改革主导者改善中央和地方税制、建立合法合规的地方税收体制的努力。 微调还没有开始。
1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称,“江苏省财政厅长官刘掍东在全省财政实务会议上表示,增值税改革中相关企业税负增加的现象,将从年开始得到彻底处理,交通运输物流业通常实行纳税人简易征收办法,增值税率为3%。”
这个消息在其他试点省市和交通运输业内引起了巨大反响,公司翘首以盼。 但3天后《羊城晚报》的报道称,“江苏省财政厅有关官员表示,刘维护东只在会上表示,应就增值税改革交通运输公司税负增加问题向国家财税部门实行简易征收办法。” 可以预见,交通运输业的负担将上升,补贴手续将变得繁琐。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当划分新的税收划分机制,在严格的预决算基础上,建立地方财政所需的新税种。 如果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下降,地方投资规模无法由此下调,房地产市场价格居高不下,风险加剧,各地地方政府将继续采取充分利用土地资产的方法处理当前收入困境。 另一方面,中央政府越掌握产权,转移支付的力量就越大,各地的财政空之间就越小。
未来,地方政府要基于合法合规进行管理,就需要一套税收体系来满足地方财政的需要。 增税是在不发生较大优势调整的情况下转换经济结构,房产税的未来必然是高房价地区重要的税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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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叶檀:中国税收大变革先兆”
地址:http://www.pjstzwhg.com/pbrd/3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