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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评论家叶檀
养老和单轨电车,似乎抱有希望。
深圳将成为改革的前沿。 年2月,深圳在全市行政机关全面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年8月,改革的“火”点燃了深圳事业单位。 从此,深圳体制内的“新人”养老与公司并行。
以为公务员体制改革就此拉开帷幕,未免太天真了。 深圳的考试改革也没有触及到核心好处。
虽然公务员仍然受到体制内的待遇,但是铁饭碗还是不破。 改革将公务员原有的“大一统”管理模式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个阶段。 根据公务员法第三章《职务与级别》,“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分类制度”,规定公务员职务的分类根据公务员职务的性质、优势和管理需要,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分类。 因此,分类不能说是根本性的改革。 面对其他地区分类改革的滞后,深圳领先了一步:行政执行和技术行业的公务员可以在各自的序列中找到安身之所,不需要万马千军往上爬。
真正的改革是聘任制,深圳实行的是新公务员聘任制,这只是第一步。 如果考核不达标打碎饭碗,那是有风险的,但事实并非如此。 笔者没有从深圳政府的网站上找到相关情况。 体制内的饭碗有相当的保障。
广受赞誉的养老体制和轨道改革有一点新意。 按照规定,深圳新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期间,和公司职工一样,按照一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购买标准为每月工资的21%,其中单位缴纳13%,个人缴纳8%。 购买地方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1%,由公司支付。 考核合格的,从财政每月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职业年金,退休后领取。 缴纳比例暂定为8%,月工资总额超过城镇工作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缴纳比例为9%。 通过这一方法,公务员养老实现了新老划断,但多数仍然是政府支出,真正的个人支出部分是8%的养老保险金。
关键是,政府为公务员支付的经费没有下降,一个个人支付的8%的部分增加了。 如果公务员主动辞职,账户可以拿去,不用耗到头发变白。
公务员的养老待遇比较优厚,取得职业年金的门槛相当低。 根据深圳市人社局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于年5月公布的《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试点办法》,聘任制公务员可以领取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职业年金: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的。 (二)在出境(境)定居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一次也不向本人重复支付。 (三)已去世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一次也不向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重复支付。 基本上,只有在受到解雇处分、刑事处罚或其他待遇时,才停止领取职业年金。
这是一种隐性的赎罪制,一种非常宽松的改革,以优越的条件换取支撑,由公务员代际替代逐步处理。 这并不奇怪,根据深圳市公务员考试网的数据,实施新政后,公务员报考人数并未减少。
与其他地方相比,深圳的方法要高明得多。 事实上,2006年11月《新京报》报道,武汉市委市政府发表了《关于建立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意见》,引入了奖励、淘汰、惩戒机制。 过了5年最低工作年限,自行辞职承办、创办、租赁公司,从事个体经营,对非公会社、非财政资金事业单位的公务员,不重复给予5至8年基本工资的退休补偿金。
为了腾出工作岗位,公务员提前退休或离开工作岗位休养,补偿数十万元。 这违反了相关制度,用赎金购买年龄较大的公务员,离开工作岗位有不小的补偿,再招人需要经费。 与其说这样的改革是出格的,不如说是体现了铁饭碗的含蓄量。
基本上在发达国家,公务员的雇佣是很可靠的,但低风险一致是低收益的,不能给“公仆”们出钱。 公众号召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和公司合并,是为了效率和公平,是为了推进体制的全面改革。 如果改革效率低下,不公平,反而浪费纳税人的财富,就必须迅速纠正。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叶檀:公务员养老改革须高效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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