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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在哪里经过记者黄洪波从西安、成都发生的
“案件已开始侦查程序,处于初期调查阶段。 ’靠近陕西侦察总队的人说。 “到目前为止,陕西省的高层领导也很重视这件事,并特别发出了指示,委托陕西省公安厅进行调查。 ”
据相关人士介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陕西建行)是西安市经济侦查小组因“涉嫌金融机构许可转让”设立的刑事案件,目前仍在继续严厉查处。
事实上,随着西安经济侦查的推进,一些“阴阳合同”也浮出水面。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也取得了开封市信托投资企业清算组、德恒证券有限责任企业、陕西建行签订的《三方转让协议》。
该转让合同确定涉案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在陕西建行持有,转让给德恒证券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德恒证券)。 由于出现了这样的协议,营业部自营账户3600多万元的资金归属也受到怀疑。
针对这种情况,《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致电陕西建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许海燕,许海燕表示稍后将书面回复。 但是,在记者发出消息之前,无法收到回复。
营业部的“原罪”
公开表示,西安证券营业部经营期间,如果有外部资金融入,有时会挪用股东保证金开设自营股票账户,进行违规操作。
据了解,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被德恒证券接管后,共有6个资金账户为营业部自身开设。 该资金账号分别为14499、12840、13035、12826、12925、15983,户名为自强社、利小西、李息、毛福全、赵明海、孙艳霞6人。
这些账户中,自强社、利小西、李息3人的资金账户均于2000年5月23日开立,截至2005年9月15日,其资金余额为4160.64元、81001.07元、148305.21元。
毛福全、赵明海、孙艳霞的资金账户也于2000年开通,截至2004年3月12日,毛福全账户资金余额307472.82元,股市值20071422.00元。 截至2004年3月18日,赵明海账户资金余额1134794.08元,股市值9142290.00元; 孙艳霞账户资金余额为782220.97元,股市价格为2635214.55元。
北京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显示,2003年7月30日,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情况证明》显示,毛福全、孙艳霞、赵明海3个资金账户为自营账户——自强公司、利小西、李息3个资金账户为筹资账户,
根据上述法律意见书,认为德恒证券长安中路营业部出具的证明也是赵明海、毛福全、孙艳霞三个账户全部从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收到的。 三个账户都没有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协议书等开户书面登记材料,账户操作由西安证券营业部内部人员实施。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获得的开封市公安局出具的说明显示,上述6个资金账户均为西安证券营业部自营股权资金账户,其自营股权资金均为挪用股东保证金或融入资金形成。
随后,开封信托清算组,按照清算手续处置上述违反自营的股权资产,变现资金36707843.50元。
3600万以上的资金的归属
随着搜查的推进,陕西建行与开封信托清算组、德恒证券签署的《阴阳合同》开始浮出水面。
在开信证券营业部转让问题上,2002年7月13日,开封信托清算组与德恒证券签订《证券营业部转让协议》,提及营业部为开封信托清算组全部,将营业部转让给德恒证券。 营业部的诉讼、债务等由开封信托清算组承担。
事实上,同年7月11日,陕西建行、开封信托清算组、德恒证券已经签署了《协议书》。 该三方参加的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如本协议与开封信托清算组和德恒证券签订的《证券营业部转让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律师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该条文的存在,意味着在2002年7月13日开封信托清算组与德恒证券签署的《证券营业部转让协议》中,营业部属于开封信托清算组,其债务、诉讼由开封信托承担的提法不成立
上述三方《转让协议书》中确定,开封西安证券营业部由陕西建行持有,同时陕西建行转让给德恒证券,营业部债务(含债务)、正在进行或可能发生的诉讼由陕西建行解决。
这前后两个“阴阳合同”带来的震荡,不仅仅是陕西建行是否承担陕西农信社债务的问题,开信证券营业部3600万以上的资产属于谁?
对此,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开封信托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对外代表对开封信托承担清算事务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行使企业管理权,清偿开封信托的全部资产和债务。
随后,各利益相关方根据上述法律意见书,认为“原开封信托西安营业部冻结的毛福全等6个资金账户以及下挂的股东账户的权利属于开封信托清算组,应当由其全权处置。” 德恒证券在向陕西省证监局报告的资料中也有提及。
证券监督局的会议记录
当初,为处理3600万以上资金归属问题,陕西省证监局机构召集开封信托清算组、德恒证券企业西安证券营业部、华融资产西安事务所进行了会议协商。 《每日经济信息》也获得了各方面有签名的会议记录。
根据上述会议纪要,与会者同意华融资产西安办事处德恒托管组,根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报告。 如果陕西监管局没有异议,德恒证券刚才批准开封信托清算组,在适当时机对西安证券营业部资金账户开立的现金资产和自营账户自营股份进行全权处置、变现。
但前述《阴阳合同》浮出水面后,根据陕西建行、开信清算组、德恒证券签署的《三方协议》,开信西安证券营业部实际上属于陕西建行。
但是,在3600万资产权属明晰的过程中,《三方协议》的签署人陕西建行和开封信托清算组、德恒证券也很清楚该资产是陕西建行的。 相关人员为什么将3600万资产强加给开封信托清算组呢?
参加协商会议的陕西省证监局有关人士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透露,证监局机构召集的协商会议只是为了妥善解决开信营业部的遗留问题,该局没有就自营账户资金的归属作出任何裁定。
“根据当时我们掌握的资料,该营业部将开封所有信托投资企业,因此自营账户的资金归开封信托清算组,陕西省证监局没有表示异议。 ”这个人说。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陕西建行倒卖金融牌照案如期侦查 证券营业部“原罪”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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