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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玉敏出生于北京
信用卡不够几块钱,利息可能上千元,商业银行信用卡“全额罚款”的条款备受诟病。 近日,银监会在书面回复山东律师王新亮时表示,产生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全额还款是享受免息期的必要前提条件”有不同的理解。
一项研究表明,信用卡的罚息收入已经占我国银行信用卡总收入的40 %~50 %。
一家规模较小的银行信用卡部负责人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我们估算,使用全额利息和未支付利息两种算法的利息差为10%,其他银行的差额可能更大。”
对“全额罚款”有不同的理解/
去年11月5日,王新亮律师以信用卡持卡人和律师双重身份致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 王新亮认为,信用卡已还款部分是已经履行的义务,不应该将已还款部分计入全部货款中收取利息。 这种行为明显是不公平的行为,属于霸王条款。
据了解,信用卡利息计算主要有全额利息计算和未付利息计算两种方法。 利息全额又称“全额利息”,是指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偿还所有债务时,将所有费用计算为利息。
银监会在回复王新亮时表示,“最晚在还款日前持卡人未全额还款的,银行将不再提供免费折扣。 对于持卡人偿还的透支金额,根据记账日至还款日之间的时间,按日计算收取利息。 关于未偿还的金额,从记账日开始每天计入利息和滞纳金,计算到债务全额偿还为止。 ”
王新亮说:“从去年11月5日到现在,收到了全国许多电话和网民的网上留言,其中90%以上的人表示支持废除信用卡全额罚款条款。”
上述银行卡部的负责人也对记者说:“还款越多,这个利息计算方法越接近全额的人成本越高。”
银监会在回复中表示,并未表示取消这种利息计算方法,而是根据现行的利息计算规则,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是有条件的信用卡借款优惠政策。 信中指出,产生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全额还款是享受免费期间的必要前提条件”的理解不同。
王新亮说他对银监会的答复不太满意。 他此前表示,计划成立信用卡维权联盟和其他组织起诉银行,但2月17日,他每天向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如果现行制度不变,起诉银行也没用,胜诉的可能性很低。”
银监会还表示,“由于利息计算规则是信用卡业务合同的核心条款,商业银行应当事先作出确定和无争议的约定,并经持卡人签字确认。 商业银行在设置和执行利息计算规则时,必须充分考虑持卡人的权益,维护交易的公正性。 ”。
不同方法的利息差约为10%/
一位分析师表示,银行不愿取消“全额罚款”的原因是银行依赖信用卡利息。 另一方面,新修订的《中国银行卡领域自律公约》采用了“允许范围内”的还款机制,以取代全额罚息。
“容时”是指银行卡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的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和持卡人一样按期还款。 “允差”是指索赔额与还款额之差在10元以内,有可能不会受到全额处罚,而是转入下月的利息计算中。
这样,虽然没有取消“全额罚款”,但大部分无恶意借款可以免除全额罚款。 但是,为什么不直接废除“全额罚款”? 研究表明,主要因素是信用卡“罚息”已经成为我国信用卡行业的重要收入来源,利息收入已经占我国银行信用卡总收入的40 %~50 %。
前面提到的银行卡部负责人说:“信用卡结算利息占信用卡收入的比例各行不同。 我的银行不是很贵。 结算利息占信用卡的比例不到20%,各银行的统计口径也不一样。 一些银行的信用卡取现费用也包含在利息中,利息占收入的比例高达8、90%。”
上述负责人表示,“使用全额利息计算和未支付利息计算两种算法,估算出对利息的影响约为10%。 我们的信用卡损失率很低,所以必须计算未支付的利息。 其他银行的影响肯定更大。 ”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银行难舍10%利息差“全额罚息”废止暂无望”
地址:http://www.pjstzwhg.com/pbrd/8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