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62字,读完约3分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违反“两融”的证券公司进行处罚,确实是正常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这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融资业务规范的快速发展。 但是,由于上海证券指数处于3400点区域的敏感位置,市场对发行“两融”罚单过于敏感,上周五银监会也发布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委托贷款资金的来源、投入以及银行职责等,市场违反“两融”
实际上,有必要抛开对市场的过度解释,由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来规范证券公司的融资业务。 因为去年11月下旬以后,股市出现了疯牛病的势头,盘中也经常出现暴涨暴跌的一幕。 这个动向大大扩大了市场的投资风险。 导致这场疯牛病流行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资金杠杆扭曲的结果。 因为,为了股市顺利快速发展,也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必要规范证券公司融资业务中发生的违规行为,惩罚违规证券公司。 但基于a股市场的现状而言,对“两融”业务的规范需要实行“两低两严”。 “两融”业务是一把双刃剑,投资者参与“两融”业务需要风险意识,但从证券公司和管理层的角度来看,应兼顾服务投资者开展“两融”业务与风险控制的关系。 在这些方面,“两低两严”应该是处理这个问题的比较有效的方法。
“双低”是指降低“双融”业务的门槛,降低融资杠杆。 “两融”的门槛设定不能过高。 50万元的门槛设定将迫使中小投资者奔赴社会寻求各种途径的融资,这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更大的投资风险。 由于社会各种融资,投资者不仅要支付更高的资金价格,其融资杠杆比证券公司融资的杠杆要高得多。 投资者如果在操作上出差,有可能血本无归。 因此,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证券公司需要尽量将中小投资者保留在“两融”的平台上。 事实上,年4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取消了窗口指导,权变证券企业自行确定了“两融”的门槛。 因为再把“两融”的门槛提高到50万元是不合适的,也不利于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降低融资杠杆也是为了抑制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目前,“两融”杠杆都在1倍以上,理论上最高可达3倍。 对于资金量小的中小规模投资者来说,这意味着行情不对会承担很高的投资风险。 所以,有必要将“两融”的杠杆控制在1倍以内等,降低。 或将资金量不足50万元的投资者融资杠杆控制在1倍或0.8倍以内。 50万元以上的,维持现行杠杆率。
“两严”是指证券公司严格执行“两融”的相关政策,不得有违法行为。 证券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应当严格调查,不得缓解强奸。 基于“两严”的文案投资者都很熟悉,这里就不赘述了。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两融”业务宜实行“两低两严””
地址:http://www.pjstzwhg.com/pbrd/6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