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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快速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的方向和改革的目标,提出了许多具体措施。 如果这些改革措施得到比较有效的落实,我国金融业在“十二五”期间肯定会进入新的阶段。

但是,金融改革并不容易。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迅速,金融垄断、低效的金融资源配置和区块分割分工金融监管已不太能适应实际诉求。 要使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成功实现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必须疏通经济“血管”,畅通金融渠道,逐步发挥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金融混业监管迫在眉睫”

以银行为例,如果不开放金融许可证,不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这些金融机构很难真正强大起来,老百姓很难获得与支出相适应的优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也不容易有效地获得金融支持。 金融改革“十二五”规划确定了要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确保金融资源真正按照市场诉求有效配置,决策层自主改革的意愿非常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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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金融改革也需要战略和节奏,不能盲目冒进。 例如,我国在资本项目上的对外开放不应过快。 本来我们就没有做好跨境监管的准备,也没有完善国内利率、汇率的市场化环境。 因此,中国的金融改革和开放应该“先入为主,后出为主”,金融公司牌照可以先向中国民间资本开放,允许存在牌照和有规则的民间金融。

“金融混业监管迫在眉睫”

而且,金融监管框架需要尽快改革。 随着金融控股集团的出现,金融机构混业化的快速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如果继续继承分工监管,除了监管覆盖不足外,各种交叉性的金融产品还会进一步扩散金融体系风险,不利于金融安全。 特别是金融控股集团的业务涉及许多金融业,涉及许多国家和地区,因此风险更加分散,难以监控,以前流传下来的分工监管体制往往难以有效监管整个金融集团的风险。 因此,建立统一的金融混业监管机制迫在眉睫。

“金融混业监管迫在眉睫”

对此,金融改革“十二五”规划也尤为重视,确定不出现监管漏洞和错位,完善金融稳定新闻共享机制,实现新闻共享规范化和常态化。 细化金融机构分类标准,统一监管政策,减少监管套期保值,弥补监管真实空。 但是,这一实施存在难度,如果没有超越部门权力的统一监管协调机制,统一监管和新闻共享就不容易。

“金融混业监管迫在眉睫”

因此,笔者建议中国金融市场成立廉洁公正、有统一战术、对市场长期负责的“金融安全协调委员会”。 目前,在我国金融市场分工监管和“五龙治水”格局下,各部门利益的博弈与争执使得制度规则趋于平淡和模糊,许多金融创新业务往往死于利益之争。

“金融混业监管迫在眉睫”

因此,有必要为中国金融市场的长期快速发展设立战术协调管理部门。 这样不仅可以防止因部门的好处而导致短期化,还可以逐渐取消金融部门的权力借入。 也可以让本部门承担研究国家金融战术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任,积极研究成熟市场历次金融危机,吸取各国经验教训,绘制和构建我国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战术宏观图,不走我国金融业的弯路。 但笔者建议,该部门的职能只是协调和监督各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战术,负责跨境金融监管。

“金融混业监管迫在眉睫”

在此之前,请尝试将分工监管调整为统一的分类监管。 最好不要按部门和公司划分,而是按金融产品的属性划分监管范围,避免因同质产品的不同监管而导致风险防范不同。 统一监管体制有助于监管部门更好地识别和监控不同金融机构和部门之间的金融风险转移,监管部门可以比较有效地监控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金融产品和服务。 并且,要对各金融机构和混业经营的金融公司实施严格的防火墙制度,防止系统风险的传播。

“金融混业监管迫在眉睫”

目前,应尽快通过各部门间的监管渠道共享监管新闻,建立统一协调的金融混业监管框架。

(作者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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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金融混业监管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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