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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查权力运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
从《意见》的目的和本质来看,最重要的是两个方面,一是如何中国资本市场能够真正承担起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和繁荣的巨大责任。 二是限制ipo的审批权限成为当前a股市场快速发展的重要一环。
从年下半年开始,决策层计划通过资本市场如何促进经济增长,希望股市转好,增加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价格。 与6月中旬以来a股市场动荡相比,监管部门采取了多种方式应对。 发行制度的巨大变化是这些政策中最重要的方面。
a股市场建立20多年,发展迅速,为支持实体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股市供求关系一直处于失衡状态,重新启动ipo,及时推进发行制度注册制改革,是调整供求关系失衡的重要步骤。
中国经济是从计划经济转型而来的,政府监管部门主导股市也是不可避免的。 在众多监管中,发行审批权力的运行长期得不到较为有效的约束,这种绝对权力不仅是少数寻租制度的根源,也是股市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率低下的制度根源。
《意见》重新规范了股票发行审查权力的运行,全面约束了这些绝对权力,使这些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规范了股票发行过程中权力运行的具体化、公开化、透明化等方面,严重影响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
审查权限对股票发行运用的规范和约束包括三个方面的文案。 第一个方面是内部监督管理和基本制度的安排和制约,这是《意见》的本义和目的。 对《意见》来说,可能还缺乏严格的惩罚制度。 提高违约价格,把绝对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牢笼里。
第二个方面是外部对绝对权力的监管。 要做好外部监管,不仅要让发行审核权限的运用过程公开透明,让市场了解各阶段发生了什么,这些股票发行审核是客观公正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还要赋予信息媒体越来越多的监管权限 如果信息媒体不能深入了解发行审查权限的运用,就不能实现监督的目的。 由于没有比较有效的监督,也不可能约束绝对的权力。
第三个方面是相关制度的制定是公共决定的结果,否则既得权益容易制度化,将个人或部门的利益转化为公共利益。 这些是现行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 我希望这些问题在股票市场化的过程中不断完善。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易宪容:对发行审核应加强媒体监督等外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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