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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河南省某县环境保护局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县环境保护局现有15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财政全部为事业编制24人,剩下133人是平均自费人员。 他们吃什么? 只能吃排污费。 ’据报道,这是许多县级环境保护局长们的困惑。 “污染公司成了我们的衣食来源。 我们应该保护环境,还是污染公司?”
国务院《排污费征收录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必须全部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但是,很多地方征收的排污费成为了环境保护部门的“首付”。 这样的方法危害极大,不是保护环境,而是保护污染公司。
公司支付排污费等于支付“保护费”,可以随意伤害环境的环境保护部门“吃”了排污费,自然不会严格执法; 由于污染公司“贡献”了税收、金钱和罚款,地方政府对公司的污染视而不见。 我们环境保护形势严峻,原因之一是许多地方污染公司、环境保护部门、地方政府之间形成了优势链。
全国政协人口与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去年表示,10多年前,一家科研机构进行过研究,环境损失(财产性损失和健康损失)占我国gdp的比重很少,为3 %~4 %,最多,约为11%。 公司污染环境,地方容忍污染后,“癌症候村”、“铅中毒”频发,用纳税人的钱进行管理。
先污染后统治,西方国家曾为此付出沉痛的代价,有深刻的教训。 我们大声宣布“决不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统治的老路”,但实际上很多地方已经陷入了这种模式。 那么,如何拯救环境,避免重复同样的错误呢? 首先,我们认为有必要“拯救”各地的环境保护局。 因为环保局的作用是防止污染,环保局实际上也最清楚污染的真相。
媒体调查更证明,污染公司成为基层环保局的收入来源,需要早日“拯救”环保局。 据媒体调查,基层环保局“吃”排污费至少暴露出三大问题。 其一,基层环保局人员编制不合理。 显然,环境保护部门必须配备合理的监管人员,由财政养活,才能保障监管公正。 但是,环境保护局中有些自收者占79.2%。
其二,环保收钱的“循环”不合理。 按理说,环境保护部门征收的“排污费”上缴国库后,应该根据详细的预算用于环境保护事业,但实际上,钱不是用于刀刃上,而是用于“育人”。 这是排污费的“循环”设计不合理,还是环境保护预算不详细,还是地方人大监督不足? 值得追问。 至少,排污费的“循环”设计不合理,没有专门用于特别支出。
其三,滥作会导致“排污费”脱离法治轨道。 根据国家规定,办理污染物排放登记证不收钱,但某地环保局以收取排污费的名义每办理一张证件收100元至1500元。 该局工作人员还利用排污费征收中的自由裁量权,从排污公司领取7000元,用于餐券核销排污费。 这样的话,环保局就会乱收钱浪费钱,失去环保局自身的公共说服力,对污染公司缺乏威慑力。
鉴于部分地方环境保护局沦陷,笔者认为有必要尽快挽救。 一种设想是,环境保护系统都实行垂直管理,地方环保局和地方政府脱离,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人、财、物由上级部门负责。 沈阳等地实行垂直管理,但仅限于一个城市。 地方环保局应该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垂直管理。 另一种想法是地方环保局独立,由地方人大直接监督。
去年11月,“美丽的中国”一词被写进了入党的“十八大”报告,得到了舆论的一致肯定。 之所以提倡“美丽的中国”,是因为过去的环境污染太严重了,也是美丽的中国人心所向。 建设美丽的中国是一项系统工程,多而复杂的工程,但笔者认为必须先从身处一线的基层环保局开始。 如果环境保护局不独立,不过硬,中国就不会太“美丽”。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拯救环保局才能让中国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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