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21字,读完约3分钟

由于奥卡因( 300361 )的延期发行,再次明确了ipo新政有一个较大的漏洞。 关于暂缓发行的理由,发行人和主要经销商解释说“考虑到了这次的发行规模和古股转让规模之大”,但实际上72.99元的高发行价格备受瞩目。

此次ipo重启,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的批文雪片似地飞来,新股发行公告更是呈现“井喷”态势; 新股发行的市盈率有不足30倍或不足20倍的,也有打算以40倍以上、50倍以上、甚至60倍以上的市盈率发行的。 由于奥卡公司发行的市盈率达到67倍,不仅成为千夫之指,还暂时被打入“冷宫”。

“强化对投行的约束与惩处力度”

新股发行暂停一年多,是整个市场付出巨大代价的结果。 毫无疑问,这个“学费”不能免费支付。 这次ipo改革,剑指“三高”的意图很明确。 不幸的是,旧的“三高”问题还没有得到处理,产生了高价、高价市盈率、高价覆盖的新的“三高”问题。 “新三高”发行的现象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观察。 本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 《措施》主要从三个方面监督管理新股发行过程,要点是从市盈率的发行入手抑制新股的高价发行。 市盈率“高压线”的发行再次出现,很快产生了效果。 1月14日,众信旅行( 002707 )等新股发表的市盈率都低于区域平均市盈率。

“强化对投行的约束与惩处力度”

要抑制新股“新三高”的发行,可以采取提高询价时高价的排除比例、设定旧股转让不超过总发行量的占有率等多种措施,但实际上是个好选择。 另外,对投票的约束和惩罚力度也肯定是不可忽视的一面。

在ipo新政的背景下,证券公司将享有更大的自主权。 第一,由于新政下库存发行机制启动,发行多少新股、转让多少旧股,说明了其中可以有较大的拷贝。 如奥森发行案,古股转让数为新股发行量的2.5倍,明显有利于发行者股东。 在发行人和证券公司投票的立场上,我们希望采用更多比例转让旧股的方案。 毕竟,作为该计划发起人的股东可以以较高的价格直接接受现金,证券公司的投资也能获得最大的好处。

“强化对投行的约束与惩处力度”

另外,那些机构、专家或个人投资者可以进入交易环节,它们的交易方可以接受销售,具体的销售数量是多少,这都是证券公司计算的。 因此,如果询价方不按照证券公司投票的意愿报价,就无法分得一杯新股的汤。 据媒体报道,一些证券公司在询价之前,有时会对询价方的报价进行“窗口指导”。 因此,我们认为证券公司投票的权力扩大后,有必要对其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 毕竟,权利和责任必须对等。 实际上,“措施”的制定有限制证券公司投票的作用。 对在发行新股和委托交易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证券公司投资,监管部门应当予以严惩,以维护市场公平和难得的ipo重启。

“强化对投行的约束与惩处力度”

原文链接:日本新闻/财富//- 01/16/c _ 126014951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强化对投行的约束与惩处力度”

地址:http://www.pjstzwhg.com/pbrd/45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