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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最高罚单,吊销兆丰资本保荐人牌照,并处4200万港元罚款。 因为,兆丰资本在内地面料制造商洪良国际于2009年申请在香港上市时没有履行保荐人的职责。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再次表明决心铁腕维护股市秩序,上次在电讯盈科分割事件中成为中小投资者的有力后盾。
值得注意的是,洪良国际方案为什么不启动退市制度,而是在洪良国际直接上市3个月后冻结资产? 为什么不让兆丰资本永久禁止入内,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洪良国际于2009年12月24日上市,次年3月29日被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考入固有高等法院,指控企业招股证数据虚假,投资者存在误解,严重夸大了企业财政状况。 据市场相关人士分析,洪良国际涉嫌提高毛利,误导投资者,于上市第一天破发。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即停职洪良国际,要求冻结集资所得9亿974万港币,归还投资者。
这个例子持续了很久,至今没有结束,处罚变得更严厉了。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强制令,冻结涉嫌违法的人的资产已属罕见,归还新股交易史无前例。 香港生病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变得严厉的根本原因是大幅提高违规风险和示弱。
这一事件的背景是,香港疑似虚假上市现象日益泛滥,一些公司将虚假上市视为圈钱捷径,上市后业绩发生变化,严重危害市场生态系统,投资者沦为鱼肉。 今年以来,大陆民营企业霸王、百丽、碧生源、好孩子等企业业绩相继下滑,博士蛙被原审计机构德勤指责经销商和供应商有嫌疑。 投资者的抱怨声加重,市场信心迅速衰退。 如果不严惩,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整体败退必然会发生。
之所以不直接退市,是因为集资到手的企业退市有可能成为“抢劫”退出的平坦之路。 如果说退市是对比业绩下滑的企业,那么伪装上市后严惩,退募资金退市对比的是市场上的“盗窃者”,他们比业绩下滑的企业更可恶,两者性质完全不同。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了非常对照的措施,确保假货链的受益者没有网漏。 首先,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的强制令为法律依据,冻结新股认购资金,避免这部分资金被转移,造成投资者无法挽回的损失。
在这个事件的解决中,保护投资者成为了关键。 一系列措施使得虚假上市的控股股东和利益相关者不得不吐出所有现金,一分钱都没有,而是瞄准了赚钱者的性命。
年4月,香港廉政公署介入,指控洪良国际上市审计员毕马威会计事务所高级经理梁思哲涉嫌在洪良国际首次公募股( ipo )行贿,2月向下属提供10万港币的贿赂,作为准备会计师关于洪良国际ipo公募书的报告的报酬 梁思哲被判无罪,但那年5月毕马威辞职。 年12月第二会计师事务所华利信辞职。
最后,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兆丰资本做出了有史以来最严厉的处罚。 从公布的罪状来看,兆丰资本完全失去独立,成为洪良国际的“听差”,忠实地做好“拿人钱救人祸”,承担推荐和承销的重任是不恰当的。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香港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院、廉政公署必须一齐动员,使洪良国际事件成为经得起考验、可以流传后世的典型范例。 但是,由于耗费如此多的社会资源,社会价格居高不下,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种范式不可能有如此大的作为。 因为,这种重罚会提高违约价格,成为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合理选择。 市场人士还提出了进一步的陷阱措施,如增加法律条款,使企业股东可以投诉上市公司的审计师在ipo阶段行为不当,或者在公开市场购买股票的个人可以投诉上市公司的招股章程有错误消息等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以投资者利益为基准,完全利用准司法权,考虑国内市场现状的有效方法,值得借鉴。 退市是必要的,从一开始就严惩股市抢劫就和小偷一样重要。
内地股市推出创业板退市机制,截至年4月中旬,出现十多家去年上市新股业绩变化的情况,这些企业超募资金至少4000万元(明家科技),最多8亿元),远远超过总资产。 如果伪装就这样带到市场上,将成为强盗的王道。 通过冻结资产,让赚钱者赚钱变得困难,和从市场撤出的制度一起,成为抑制伪装的杀手锏。
郭树清主席曾经表示,内幕交易和偷白菜都是盗窃,有些人故意利用特殊地位和关系进行内幕交易,这种“刺进千万钱包”的方法,是“近乎贪污、盗窃、诈骗的犯罪行为”。 如何实现零容忍,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供了一个罕见的模板。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让“股市强盗”圈不到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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