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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节期间,a股市场的大型新政相继出台。 应该以智慧和勇气的改革措施为号召,冷静地认识到有些改革措施只是方便交换的方便,不应该送上廉价的掌声。
4月28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4月30日,沪深交易所和中登企业宣布,下调a股交易相关收款标准,整体跌幅为25%。
新股发行改革延续了市场化的改革基调,体现了渐进式改革的优越性。 市场化意味着告别了今后a股市场暂停发行新股、通过行政指导降低发行价格的落后手段,渐进改革的优势体现在“25%规则”上; 降低市场整体风险首要体现在建立严格的披露和诚信体制上。
过去,新股发行机制多次改革,徘徊在行政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 未能比较有效地处理新股“三高”发行或新股发行冻结之间的矛盾。 无论是牛市高价发行还是熊市冻结发行后的恢复发行,受损的总是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一级市场始终是特权阶层的乐园。
这次新股发行并不是行政强制定价的方法,而是发布了“25%规则”。 具体来说,募集股份证书正式公开后,如果交易结果表明的发行价市盈率高于该领域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的25% (按照其他方式定价对照执行),发行人应召开董事会,补充披露相关情况 董事会必须对最终的定价进行确认,独立董事必须对董事会讨论的充分性发表意见。 发行人应当在董事会召开后两天内刊登公告,披露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董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另一方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要求发行人和销售商重新询价,也可以向未提供利润预测的发行人追加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的利润预测报告并公告,在利润预测公告后要求重新询价。 属于评审会后,发生重大若干事项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重新提交评审会审查,需要提交评审会审查的,评审稿通过后,应当处理重新询价等若干事项。
该措施细则有待未来,整体高价发行风险价格增加,超过领域平均市盈率25%的发行价格将重新评估,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要求重新评估或委托重新审查。 这对高价发行企业来说是一种有力的抑制。
新股发行改革的亮点是务实,用实际手段“胁迫”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谈诚信。 面对普遍失去信用的市场,监管层不能以理想主义的态度,用道德教诲代替精细的制度和严格的执法。 此前证券监管委员会的“轮值”制度实际上是监管组织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结构预热。
此次监管的具体细节包括:在询价、定价过程中,经销商必须保存询价、定价过程的相关资料,并存档查阅资料。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诚信档案,加强诚信法制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建立诚信档案,向全社会公开诚信档案,使投资者充分及时了解诚信新闻,是降低市场风险的必要。 严惩是诚信的基础,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难得获得的准司法权决不能停留在高阁。
对于独立判断机构能否进行正确的风险定价,笔者并不乐观,认为判断机构的道德自律性高于证券公司等机构,但至少在风险评估机构中审查风险是沿着正确的道路走了一步。
与此相反,一旦成为股市的巨大利润,交易管制费的下降,只不过是利益的交换。 4月30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企业宣布,下调a股交易相关收款标准,整体跌幅为25%。 调整后,沪深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0.087‰双向收取的结算企业沪分企业a股交易账户过户费用按照成交面额0.375‰双向收取。 然后,为了优化证券交易所的筹资结构,沪深证券交易所按照上市公司的股票规模征收上市初任费和上市年薪,对创业板企业减半征收。
对投资者来说,以前在我国证券公司交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交所挂牌的a股、基金、债券时,需要支付的各项费用主要是委托费、佣金、印花税、过户费等,只有过户费与投资者有些关系。 其他下调的监管费只涉及证券企业,对交易频繁的证券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对投资者来说是隔靴搔痒。
沪深交易所和中证登企业没有亏损,股票上市首任费和上市年薪大幅上涨空。 沪深交易所总股东资本额在2亿元以下的,上市初期费用为30万元,上市年薪为5万元。 另一方面,根据以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协议》,上市公司应支付的上市费金额为:总股本5000万股以下时,上市费为500元/月。 总股本超过5000万股的,以前为基础,每增加1000万股,应上市费用增加100元/月; 应缴纳的费用最高不超过2500元/月。 原a股上市初期费用为30000元。 光上市初费就增加了10倍。 这是把价格转移到了上市公司的头上。
这无论是否降低交易费用,至少不是重要的改革。 的股票盈利,沪深交易所和中证登企业的未来利润上升空之间,上市公司的价格增加,投资者几乎置身事外。 事实上,以往刺激交易的首要措施是降低印花税等。
退市制度是真正的大改革,新股发行是渐进的改革,所谓降低交易费用,只不过是和不换药一样的膏药,利益获得者不同而已。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分辨股市的真改革与假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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