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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评论家叶檀
6月7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表《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市场走向和信用定价是两大亮点。
通过透明公开的新闻提高信用值得关注。 申报即披露制度使拟上市企业的财务数据暴露在阳光下的时间更长,满纸谎言往往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对稿件进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是有效的规制手段。
中介机构的责任期限更长,与发行人取得批准文件后,可能发生业绩下滑等重大变化的情况相比,要求中介机构继续履行尽职调查义务,要求发行人与上市公司相比履行新闻披露义务,及时更新事先披露的招股证书。 发行人在此期间发生影响发行条件的情况,应当严格履行会议后的重要事项相关手续。
信用监管扩展到询价和定价流程,并检查所有文件的所有存档。 新股发行还对引入独立第三方上市的企业新闻披露进行风险评估,为中小投资者在新股认购时提供参考。
从证券监管委员会已经公布的处罚结果来看,虚假中介和高管受到比以往更严厉的处罚,从万福生科公司到新大地,a股市场都有虚假处罚的典型例子。
消息准确,价格也准确。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心让市场自主定价,废除暂停发行新股等行政手段。 市场决定价格,发行人和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新股发行的时机。 计划放宽首次发行的股票批准文件的比较有效期,将批准文件的比较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到12个月,让发行人更灵活地选择发行窗口。 发行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发行时间。
为了保护中小规模投资者,提高高管减持的门槛,以防止上市公司业绩发生变化、高管未受原覆盖、股东大量覆盖的悲剧。
意见征稿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等主体约定持股锁定期与企业股价挂钩,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低于发行价格。 如果发行价过高,上市后一段时间内企业股价低于发行价,上述人员需要延长持股锁定期。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定价主管的市场约束,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企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在上市后至少5年内提出企业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发行人要求披露公开发行前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持股5%以上的股东转让股权,需要明确减持的原因、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企业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相关责任主体的公开承诺将提出未履行承诺带来的后果,加强对承诺若干事项的约束。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道路迈出了一大步,但面对两大疑难杂症依然束手无策。
新股发行中的一、二级差价不可更改。 一级市场盈利的一方不会因为某个强势的个人投资者参加了定价而改变盈利结构。 长期以来,新股发行一级市场成为肥肉市场,二级市场成为接盘市场,普通投资者必须用打新股的方法分剩饭。 这次意见稿规定公开定价新闻,将提高定价者的关门定价,引导二级市场投资者的价格。 问题是,如果一级市场定价的好处共同体表面上看非常齐全,但是高价收购,从而获得了可观的人情收益和价差收益,监管层该怎么办?
更重要的是,上市流通数量太少,形成的体制性黄金制度没有改变。
正如皮海洲先生所说,目前a股市场名义上全部流通,但上市公司初次流通股的比例非常低。 初次流通股基本保持在25%附近,其中企业总股数超过4亿股时,初次流通股所占比例仅为10%左右。 另外,作为股权分割时期股东资本结构设定的原始股东的低价化和零价格化相继发生。 中小板和创业板目前的翻唱盛况就是一个例子。
根据a股市场的现实,只有大幅增加流通股比例,才能减少体制性出血。 国有控股公司可以用一票否决的黄金股的方法维持控制权,但实际控制人可以用优先股的方法维持地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用原始股转流通股的方法危害市场。 很遗憾,在重要的行业里,没有一个意见稿。 只有两种解释,要么监管部门没有意识到套现的危害,要么这方面的改革超出了监管部门的能力范围,只能以更高的意愿来决定。 与众不同的强势公司、强势人物,超过了监管者五指山。
有进步就表扬他,没有堵塞核心金洞就警告他,尽最大努力的官员必须在信用透明度等方面做充分的文案。 如果基本制度不完善,技术修补、铁腕监管很可能被翻盖者撕成千疮百孔。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新股发行改革的亮点与顽疾”
地址:http://www.pjstzwhg.com/pbrd/3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