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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非法持股等灰色通道,以往隐藏在报告背后的实际控制人,随着保单管理的升级,将变得一无所见。 上海新闻记者昨天获悉,保险行业信笺《保险企业新闻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修订,目前业内正在进行第二稿的意见征集。
在新的修订意见征集稿中,要求保险公司公开的副本比年版的“方法”要丰富,需要公开保险责任准备金和相关交易新闻等很多新闻。 另外,要求保险企业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产品经营、重要事项等方面披露越来越多的细节,更加真实地反映保险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需要公开实际的管理员
迄今为止,股权结构和股东详情等重要新闻经常在保险企业对外公布的新闻中被带出。 相关股东的道德风险一直以来没有受到各方的重视,从而埋下了潜在的风险。
各种迹象表明,近年来,少数保险企业股权结构多而杂,往往以股权代理等形式形成“个股一股”,缺乏比较有效的平衡,大股东完全控制着企业的运营。 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民营保险企业,少数控股股东从一开始就将设立企业定位为“融资平台”,随之而来的是激进的产品和激进的销售,将激进的资产配置和投资风格推向了相反的境地。
而且,在实际控制人“独立”的情况下,个别保险企业有可能利用保费收入的资金,通过许多纷繁复杂的金融产品和理财计划等,进行自有资金提供、循环招聘、虚增。 由此可见,偿付能力监管成为虚假防线,容易形成“激进产品、激进投资、资本虚增”的高杠杆高风险恶性循环。
但是,随着信件副本的完整,神秘保险企业的最终管理者无处不在。 意见征集稿第二稿指出,保险企业披露的公司治理概要应列入“实际控制人及其管理企业情况的简要证明”。 另外,关于这三年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主要决议的公开,也不能草草了事。 至少有必要说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出席状况、主要议题、表决状况等详细内容。
除实际控制人外,记者对发现表示,根据旧版《办法》,修订意见征稿第二稿要求保险企业增加披露“保险责任准备金新闻”,具体包括准备金判断方面的定性新闻和定量新闻。 顺便说一下,旧版的“方法”只要求公开“重大关联交易新闻”,但修改后要求公开所有关联交易新闻。
这两条重要新闻的披露,可以从侧面反映保险企业的真实盈利水平和风险风险风险。 此外,保险企业披露的风险管理情况新闻也需要细分为“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贷风险等风险敞口及其简单证明,以及操作风险、战术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简单证明”。
业务结构“原形”
一个值得观察的现象是,近年来人身保险企业日趋失衡的业务结构开始被报告所掩盖。 这是因为保险公司在报告书中公开了“上一年度保险费收入排名前五的保险产品”,但在内通人士看来,实际上这种公开并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产品和业务结构,不能用简单的报告书来评价业务的实际“含量”。
但新版修订的《办法》加强了对这方面的披露要求,这意味着非上市保险企业业务结构的可靠性有望向上市保险企业靠拢。
具体来说,修改征求意见稿第二稿的要求,人身保险企业公开的产品经营新闻要更加详细。 包括上一年度原保险费收入排在前五位的保险产品名称、主要销售渠道、原保险费收入和退保; 上一年度投保人投资价款新增缴纳额排在前三位的保险产品名称、主要销售渠道、投保人投资价款新增缴纳额和投保人投资价款本年度退还; 上一年度不同投保人的账户新增保费排在前三位的投保人产品名称、主要销售渠道、不同投保人的账户新增保费和不同投保人的账户今年解除保险。
另外,保险公司公开的重大事项的消息也完整了。 细化旧《办法》“重大战术投资、重大赔偿金或者重大投资损失、重大诉讼或者重大仲裁事项”的。
值得一提的是,修订意见征稿第二稿还增加了处罚机制。 如果发现保险公司没有根据规定的复印件、方法和时间披露新闻,则所披露的消息不真实、不准确。 披露的新闻中有误导性陈述、制作或者虚假基本新闻和虚假报告、报告、文件、资料等的,保险公司、企业董秘或者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据此受到处罚。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险企信批办法即将修订 神秘实控人难再遁形”
地址:http://www.pjstzwhg.com/pbrd/7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