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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将至,外资银行将再次迎来政策红包。 银监会28日修订《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若干事项实施办法》,征求市场意见(以下简称决策) )。 进一步扩大中银领域的对外开放,推进简单的政治放权业务,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外资银行在中国的经营者便利性。

“银监会拟简化外资行行政审批”

《政策决定》取消外资银行境外理财代办业务、境外理财代办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4项业务的审查,实行报告制,加强事件发生后的动态审慎监管。 银监会通过监管访问、抽查、检查等措施,严格遵守风险最低线,不认真监管空。

“银监会拟简化外资行行政审批”

为了进一步梳理规范审查中介服务的部分事项,《政策决定》还删除了外资法人银行在申请发行债务资本补充工具时应提交国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规定。

《政策决定》符合中外资银行的监管标准,基本上在许可条件和手续上与中资商业银行最大程度一致。

为了切实结合政策措施,《政策决定》增加了外资法人银行投资设立、进入国内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的许可条件、手续和申请材料等规定,为外资法人银行开展股权投资提供了确定的法律依据。 中外一致认为,大体上《决策》在方法中特别增加一节。 一、从“准出”的角度规定外资法人银行的投资设立、进入国内银行领域金融机构的许可条件、手续和申请材料等。 二是从“进入”的角度确定外资法人银行投资设立、进入国内银领域金融机构,参照国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或战术投资者进入国内银领域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 审查程序综合了外资法人银行投资设立、入股国内银行领域金融机构的准出、准入程序,并与中资商业银行保持一致。

“银监会拟简化外资行行政审批”

关于修订办法的初衷和未来规划,银监会方面表示,《政策决定》首先吸取并体现了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业务配置以及允许外资银行投资国内银行领域金融机构等实务成果。 银监会积极推进现行法规和监管制度的修订工作,确保中银领域的对外开放政策落地实施。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银监会拟简化外资行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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