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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

上周五,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预警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制定《实施细则》的目的,首要是“防范交易风险,保障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切实执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这个目的能实现吗?

“设风险警示板 勿人为制造不公平”

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st类股票的涨幅被限制在1%,跌幅被限制在5%。 也就是说,已实施风险预警的股票,股价今后不容易上涨,但很容易下跌,《实施细则》显然无助于上涨。

a股市场的股价跌幅制度经过变化,在笔者印象中,1996年12月16日以前,个股跌幅未受限制,股价一个交易日上涨20%~30%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当时,深市有一家名叫“厦海发”的上市公司,其股价曾在一个交易日上涨158%,震惊了深交所。 停止贬值制度实施后,10%是股价上涨的极限。 1998年4月以后,st股开始出现,该股涨幅均为5%。

“设风险警示板 勿人为制造不公平”

从以往不设涨跌幅限制到制定涨跌停跌制度,再到对st类个股的“差异化”,监管至少对同类个股的涨跌幅限制是公平的,但《实施细则》的制定显然造成了st股交易的不公平。 既然st系股票的涨幅限制为1%,那么跌幅限制也应该为1%; 或者跌幅限制在5%,涨幅限制也必须在5%。

“设风险警示板 勿人为制造不公平”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员频繁地采购蓝筹股,但蓝筹股就像一个帮不上忙的“阿斗”,无论是“两桶油”还是银行股,都让投资者失望。 正如当时“530”的“半夜鸡叫”一样,《实施细则》同样也有蓝筹股的含义,但对st系个股、成绩不振股等都是致命的打击。 本周一,沪深两市st类个股全线暴跌,绩点不振个股大幅下跌,是由于《实施细则》的威力,但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设风险警示板 勿人为制造不公平”

在不对称涨幅的背景下,今后越来越多的st类股、业绩不佳的低价股等下跌至票面价值的消息并不多。 闫坤b濒临退市的疑问和争论还没有结束,将会有越来越多的“闫坤b”登场。 触发器当然应该退市,但是通过制定规则的方法,很多上市公司被“退市”了,这公平吗? 对广大中小投资者公平吗? 这是有争议的。

“设风险警示板 勿人为制造不公平”

a股市场的一大弊端是很难说公平,因此,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投资者往往注定会“被鱼吃”。 事实上,近年来a股市场频繁“熊主宰世界”,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但市场频繁的不公平现象也不应该被忽视。 郭树清主席的一系列大大刀阔斧的改革,实际上也是对市场不公平宣战。

“设风险警示板 勿人为制造不公平”

可以想象的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实施细则》出台后,深度交流所也将出台同样的规定,否则市场将出现新的不公平。 不过,制定《实施细则》似乎违背了监管部门一直推崇的“市场化”。 前几天,市场呼吁暂停发行新股,但以“市场化”的理由被监管部门卡住了。 现在,针对st类企业的股价上涨,人为地设立不公平的涨幅制度,是不是违背了“市场化”的大纲呢?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设风险警示板 勿人为制造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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