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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收入比应成为住房政策设计中的重要指标,目前一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达到15倍以上。 ( 3月22日《人民日报》)
在两会的新闻发布会上,温家宝总理表示:“什么是房价的合理回归? 我认为合理的房价应该使房价与居民收入相适应,使房价与投入和合理利润相匹配。 ”在此期间,“房价收入比”和“合理房价”的相关话题在各界引发热议。
房价收入比是指城市居民房价与家庭年收入之比。 通常认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4~6,如果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该范围,则认为房价高,房地产有可能存在泡沫,越高,泡沫也就越大
根据国家统计公报,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根据三口之家的两个就业者计算,一个三口之家的年收入为4.4万元左右。 按房价收入比6倍计算为26.4万元,按套房90平方米计算,全国城镇平均房价应该为每平方米3000元,这就是全国城镇的“合理房价”。
年北京人均收入3.29万元,根据上述计算,其“合理房价”应在4440元/平方米左右。 去年人均收入为36230元,其合理房价应在4830元/平方米左右。 目前,北京、上海的房价比“合理房价”高5~10倍。
从全国70个城市,包括县市区来看,平均房价每平方米3000元的这个“合理房价”,目前基本达到。 除沿海地市级城市房价稍高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地级市的城市房价基本在3000元/平方米左右或以下。 现在的重要问题是,一线城市北上广深中心城市的房价与二线城市、省会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很高,很难把这些城市的房价恢复到总理所说的“合理的价格区间”。
出口在哪里? 只依靠房地产调控将房价提高6倍的房价收入比有可能吗? 试想,如果房价跌到“合理价格”,房价的跌幅将会达到70%以上,而不是50%的腰斩问题。 这对多方面有影响。 长期依赖房地产快速发展的经济绝对承受不起政府的土地财政和房地产税不能承受银行的住房贷款风险大部分房地产商心理上也承受不起
笔者有两个观点:首先,在10年间形成的房地产价格失真高的现状下,要求楼市调整在一两年内完成是不现实的,至少要经过耗时的调整,才能调整房地产价格。
其次,通过大幅增加老百姓收入,加大调控力度,房价稳定合理下降,两头进来达到合理的房价收入比是现实有效的方法。 因此,尽快出台收入分配制度方案,增加和大幅增加老百姓的收入,可以缩小房价收入比过大的情况,也可以大大减轻房价单方面下跌带来的全方位压力,以达到“合理的房价”。 另一方面,重复3年到5年的限制,降低了高房价。 这种兼顾收入增长和房价下跌的措施是实现合理房价的最佳方案。 有两个指标是城市提出了房价调控。 一个是城市双职工家庭平均6~7年的收入可以买60~7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 二是今年新建住宅价格的上涨率低于主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上涨率,值得借鉴。
当然,还需要注意的是,首相在解释“合理房价”时提到的另一个因素,房价与投入和合理利润是一致的。 现在土地价格这么高,如上所述只考虑家庭收入计算的“合理房价”,连土地的价格都无法覆盖,所以开发商当然收益。 哪个开发者对盖房子感兴趣?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降低15倍房价收入比出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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