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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行副总裁刘士余表示,中国不应接受政府主导的救助,而是应该让更多经营陷入困境的企业——僵尸公司破产,以帮助其改善经济机制。

僵尸公司是指没有恢复愤怒的希望,但在放贷者和政府的支持下幸免破产的高负债公司。 虽然我国目前没有僵尸公司的准确数据,但可以确信这类公司的占有率不会太低。 由于僵尸公司承载着大量的就业人员,政府为了确保就业和社会稳定,没有勇气让僵尸公司按照破产手续破产。 但是,目前僵尸公司已成为激活我国实体经济、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障碍。 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必然会带来严重的经济后果。

“应让僵尸公司“寿终正寝””

另一方面,僵尸公司占有相当多的金融资源,银行的信用每年以数万亿的速度增加,但实体经济融资困难、融资高的状况始终没有改变。 其中的原因除了银行大量资金流入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量僵尸公司“吞噬”了金融资源。 资金流向效率低下的公司,债务增加,债务价格越来越高,社会平均利润率越来越薄。

“应让僵尸公司“寿终正寝””

相关资料显示,截至6月底,我国公司债务达到14.2万亿美元,占世界三成份额,超过美国13.1万亿美元,相当于gdp的119%。 公司投资效率在下降,单位产量增长所需资本从2006年的2.9上升到年的6.2投资平均收益率从2000-2008年的8%-10%下降到年的2.7%。 工业部门的利润率从去年的6.8%降至去年的5.9%和去年的6.0%。 另外,由于僵尸公司占据过剩的金融资源而不盈利,各级政府的税收和财政收入减少,阻碍了公司减税政策的进一步实施。

“应让僵尸公司“寿终正寝””

另一方面,僵尸公司失去造血功能,输血越多,消耗也越多,完全没有靠自身努力复活的能力。 这样下去只会陷入“困难—放贷—再困难—再放贷”的恶性循环,大量融资资金被僵尸公司消耗将加速银行不良资产的上升,将越来越多的银行拖入经营死胡同,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应让僵尸公司“寿终正寝””

另一方面,僵尸公司并未破产,而是成为影响中国经济整体健康运行的恶性肿瘤。 由于僵尸公司的存在,政府总是有很多顾虑,在公司兼并重组、产业结构升级、鼓励公司创新方面存在“考虑滞后”的因素,影响了政策的纯粹性,改革政策一步到位,延缓了整个公司的转制和创新进程

“应让僵尸公司“寿终正寝””

如果大量僵尸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其信用意识就会下降,成为信用违约的传染源。 这样一来,会有更多的公司变成不诚信的公司,造成越来越多的退路,进一步恶化中国的信用环境,不利于建立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破坏整个社会的金融生态系统,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变得困难。

“应让僵尸公司“寿终正寝””

无论如何,要从促进经济增长、好转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难的现状、重振实体经济雄风等角度,忍痛割爱,给僵尸公司做大手术。 另一方面,通过让僵尸公司倒闭,可以在不消耗越来越多金融资源、造成更大社会浪费的情况下,抑制银行不良融资资产上升,让有需要的公司和产业行业投入资金,最终缓解实体融资难、融资贵难局; 另一方面,僵尸公司破产,对现有的公司法人有警告作用,可以促使公司管理者注意公司治理和创新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要转变国有公司的经营体制,不让经营失败。

“应让僵尸公司“寿终正寝””

并形成公司破产正常退出机制,将公司的诞生、快速发展和消亡视为全社会正常的事情,加强破产心理承受能力,客观冷静合理地科学看待不履行债务和公司破产,消除政治关联,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承受能力,提高全社会

“应让僵尸公司“寿终正寝””

笔者认为,三大事业是当务之急。 一是确定市场破产淘汰功能,及时建立规范的破产、淘汰等退出机制,为僵尸公司破产退出提供完整的法律保障。 二是完善金融市场风险和收益多层次体系,建立止损放贷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应对僵尸公司破产的能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流失。 三是及时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机制,为破产僵尸公司的下岗人员提供培训和再就业机会,对丧失劳动力的劳动者采取养老、医疗等必要的社会救助措施,使僵尸公司破产软着陆,不引起社会动荡。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应让僵尸公司“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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