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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最近,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写道,利率市场化的下一步可以提高或取消部分银行存款利率波动上限,正通过这种方式努力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应该说,这一观点审视了当前国内金融改革的本质,放开银行存款利率波动上限是利率市场化的关键。
关于我国的金融市场改革,加大改革力度是众所周知的,但切入点在哪里可谓众说纷纭。 其实,面对中国金融改革的诸多问题,最重要的仍然是金融市场的价格机制如何清晰。 如果金融市场没有价格形成机制,也不存在根据资金供求关系决定市场价格的情况。 一个市场不存在价格,那个市场从哪里来? 目前金融市场的价格和市场形成的价格仍然相差很大。
我国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和欧美发达国家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有本质的不同。 发达国家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是银行间货币市场的夜间折价利率,其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产品的影响和作用是间接的,或者必须通过越来越多的环节传递到具体的金融产品定价上。 但是,我国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是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 这个利率是将贷款存入银行的直接风险价格。 如果国内银行基准利率调整实际上是对银行直接存贷款风险的定价,商业银行对存贷款风险没有定价权。 因此,国内银行体系的竞争不是价格体系的竞争,而是信用规模和数量竞争。 在这种情况下,也谈不上整个金融市场的价格体系。
1998年以来,中国央行在严格控制存款利率的基础上,开始实施“银行贷款利率下限管理及银行存款利率上限管理”政策,要求国内商业银行将存款利率风险定价至一点空之间,即2004年取消银行存款利率下限,贷款利率高于基准利率10%。 年,央行决定允许银行存款利率比基准利率上涨10%,贷款利率下跌30%。 这在一定意义上进一步打开了商业银行存款风险价格的空之间。
但是,由于央行直接控制着存款利率,我国金融市场的价格机制扭曲和利率市场化程度仍然很低。 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影响了我国金融市场资源的比较有效的配置,也严重影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可以说,放开或全部取消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上限不仅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最重要的一步,也是调整我国金融体系中诸多扭曲行为的关键。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民间借贷发达,高利贷盛行,银行理财商品大涨,信托借贷激增,影子银行风险大,人民币汇率价格不合理等,都与当前国内金融体系的价格扭曲有关 如果不建立国内金融市场有效的价格体系,这些问题光靠事后的监管是无法解决的。
如果说部分开放或完全开放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是全年金融改革和利率市场化的关键,那么这项改革将对我国的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这不仅对目前国内金融市场内的利益关系出现重大调整,而且金融市场的行为和价格水平也有可能发生重大变化。 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国外市场,公司、个人投资者、地方政府等,都要密切关注这种金融改革的动向,这样重大的改革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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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易宪容: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是利率市场化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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