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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范围内对高吞吐量的反垄断调查高峰是2005年~2006年,约在2009年出现结果,而中国是在年前开始的。

这几天,发改委对高通的调查再次引起关注。 一些分解者反思中国公司为什么不重视研发,为什么不重视知识产权,导致没有技术可以和高通交换,认为高通是靠技术吃饭的。

持这种观点的人没有看到中外手机公司在高通价格体系中的地位差异,也没有看到这种地位差异与海外各国的反垄断有很大关系。 此外,没有区分滥用垄断地位和常规竞争。

占有绝对市场份额不一定会导致垄断,同样份额小的几家公司也能形成价格联盟。 是否垄断,关键在于是否排除、限制竞争。 微软之所以在欧洲遭遇诉讼,是因为捆绑销售,同行的竞争对手都不去了。

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天敌,市场无法依靠自身力量排除垄断,因此向政府伸出援手。 这也是率先实行反垄断的美国的优点。

虽然占据市场特征地位和垄断没有必然的关系,但是特征地位公司如果想垄断就更容易了。 在it界,由于胜者吃的现象,市场容易集中在有特色的公司。 以手机芯片为例,不同企业的芯片指令集不同,因此软件需要进行比较性的开发。 芯片使用量少的话,想要进行比较开发的软件业者就会消失,从而不会成为生态环境。 因此,在pc时代呼风唤雨的intel想进入移动通信行业,但没能成功。 在手机操作系统中也是一样,微软依然在pc上有特点,但在手机上的宣传不尽如人意。

“余胜良: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有点晚”

高通从研发咨询起家,毫无疑问是征收专利费的模式。 问题是,高通利用自己在芯片中的特点地位,捆绑销售,向顾客收取过高的费用,就不在自由竞争范围内,无视同行研究的成果,在2g、3g时代征收同样的专利费。

发改委这几年多次发起反垄断调查,净化领域竞争环境,对高通的调查只是最新的一个例子。 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证实,已收到互动数字企业提交的改革承诺书。 该企业承诺将继续协助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并希望通过改革,要求发改委停止反垄断调查。

“余胜良: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有点晚”

去年,华为在广东对互动数字企业提起诉讼,一、二审均认为互动数字滥用垄断地位,向华为赔偿2000万元。 这不仅证明了政府,公司也越来越习性地向垄断现象举起武器。

来源:澎湃商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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