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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威

6月26日下午,银监会媒体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关于行业关心的民营银行准入条件问题,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总结为四个方面的基本标准。

一个是资本标准,确定有民间资金。

二是股东标准,确定资本所有人具有良好的个人声望,公开守法,诚信敬业; 没有关联交易的组织结构和不良记录。

三是银行标准,确定设计良好的股权结构和企业治理结构、风控体系、新闻科技结构、合理可行的市场定位和经营方针、合格的董事、高管人才等。

四是机制标准,被确定为五个项目。 有承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银行资格条件和风险防范能力、股东接受监管的协议条款、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特定战术、合法可行的恢复和处置计划。

《指导意见》对投资入股银行领域金融机构的民营公司提出了一点量化的指标要求。 例如,在最近3个财政年度连续盈利的情况下,年终分配后的净资产达到总资产的30%以上,资本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等。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银监会出台指导意见促进民营银行快速发展:确定四个方面的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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