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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梅俊彦从深圳出发
去年12月,财政部等4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融资违规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463号文》),解释为市场“刹车”的政信合作。 此后,个别相关信托项目被停止,《463号文》似乎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但是,近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陆续发现,与地方政府相关的信托项目仍在募集资金,《中泰重庆大晟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就是其中的另一个。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许多信托业和相关人士那里得知,目前监管层是否完全停止政信合作还不确定。 政府担保的项目被认为有可能在4月份中止。 还有观点认为,一些人行征信系统信用良好的政府仍然可以进行政信项目,《463号文》也没有确定的执行时间。
政信信托还在出售/
“中泰重庆大晟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这一产品自年12月23日起正式介绍,介绍期为60个工作日。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该产品目前仍处于定位。
该产品募集规模3.88亿元,资金用于投资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企业持有的重庆大渡口区财政局应收账款4.41亿元。 项目还款资金来源为:大渡口区财政局清偿债务,重庆建桥溢价债权和重庆大晟未能还清大渡口区财政局债务,重庆建桥未能全额将溢价债权转让给受让方。
根据该产品证明,重庆大晟是国有独资公司,截至年底总资产142亿元,净资产64亿元,年发行8亿元7年公司债——“10渝大晟债”,债券信用评级被中诚信信用评级企业评为a级。
信用增级的情况有重庆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决议,为保证还款信托应收账款债权按约定时间偿还,重庆建桥实业以其名下598.54亩土地为抵押担保,土地判断值13.57亿元,抵押率25.79%; 重庆大晟集团承担着重庆建桥实业偿还差额补充义务等。
《463号文》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继续严格遵守《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书。 不得抵押或者担保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用于其他机构或者公司的融资,不得约定为其他机构或者公司的融资承担偿还责任,不得为其他机构或者公司的回购( bt )协议书提供担保
“四部门的文件是去年12月24日发行的,我们的项目开始定位于12月23日。 一定会提前在银监会备案。 以前有备案的项目现在还能继续进行。 ’该项目的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
4月终于完全停止了吗? /
上述项目官员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信托企业、基础设施类由市政府提供担保的项目目前的审批已经收紧,但尚未完全停止。 目前发行的这些产品在相关通知发布之前稍后公布,并在银监会备案。 ”。
相关人士表示,这种类型的项目有可能在4月份完全停止,但也不排除其他可能性。
《463号文》除强调地方政府担保行为外,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土地储备机构管理和土地融资行为,不得允许融资平台企业承担土地储备功能和土地储备融资,将土地储备贷款用于城市建设以及其他与土地储备业务无关的项目
另外,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企业,为了承担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道路等公益性项目需要偿还财政资金的债务,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或向金融机构中的财务企业、信托企业、基金企业、金融
西南地区一位托业人士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指出,上述类型的项目也并未完全中止,信用良好的地方政府可以在人民银行的该系统中继续进行。
另外,该相关人士指出,这次政信项目的刹车只是挡住了一条路。 “就像我之前说的,不能进行不动产信托。 其实信托企业是向建筑企业贷款的。 建筑企业把这笔钱再交给房地产企业,实际上是交给房地产企业,政信合作也是一样。 ”
2月6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要求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证实《463号文》执行的具体时间和比较的具体项目,但在发布消息前未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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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政信信托禁而不止 “463号文”诸多悬疑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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