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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夏菲

为进一步推进辖内商业银行完善的小额信贷服务模式创新,持续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近日,上海银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永续贷款业务,推进普惠金融事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必须执行职务免责,放宽小额贷款不良容忍度的要求; 转变信用思维,梳理客观评价微型公司经营能力的部门框架,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上海银监局:不应变相提高小微公司续贷准入门槛”

《意见》规定,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担保条件未弱化的存量信贷客户,有积极开展续贷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支付贷款本息的能力,但由于还款集中和交易对方拖欠支付等原因,暂 《意见》提出,辖内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公司领域的特点设定差别化的持续贷款条件,不得因设定贷款回收率、增加担保方法等附加要求而变相提高持续贷款准入门槛。

“上海银监局:不应变相提高小微公司续贷准入门槛”

《意见》还指出,银行对无还款续贷业务实施差异化管理,科学设定续贷业务在小考核指标中的权重,不应简单理解为将续贷业务纳入常规意义的“借新还旧”的问题贷款考核。 另外,加强持续贷款的贷款后管理,防止持续贷款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其他违规挪用行为。 无偿持续贷款不得单独作为降低贷款风险分类的要素。

“上海银监局:不应变相提高小微公司续贷准入门槛”

另外,上海银监局还强调,辖内商业银行应切实落实提高微型公司贷款不良容忍度和履行免责的监管要求,建立符合“轻资产”类微型公司优势的考核标准,关注公司的持续力、生存期和经营意愿。 并优化组织体制,促进行内部门的协调合作,为公司提供满足整个生命周期诉求的金融服务。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上海银监局:不应变相提高小微公司续贷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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