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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26日发出通知,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考核。 在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基础上,外汇局督促银行、公司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真实性合规考核责任,完善跨境资金外汇一体化管理,防范风险。

“外汇局推进外汇管理改革 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

新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全面、真实合规审查的通知》包括三个方面的9项措施。 在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通知》规定,扩大境内外汇贷款结算范围,允许在内保外贷款下将资金转回境内采用,将境内银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境内运用比例从50%调整为100%,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内境外机构的境内外汇账户。

“外汇局推进外汇管理改革 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

外汇局负责人表示,这些措施有助于处理一些中小进出口公司融资难融资难贵问题,完全充分利用国内外两大市场资源,丰富资金运用渠道,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完善管理中,《通知》应进一步规范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确定相当于5万美元以上外汇收益结汇业务的文件和签字要求等,并向银行证明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结汇手续时,投资资金的来源和资金用途等。

近日,外汇局在监测和抽查中发现,少数公司因出口不收汇、进出口报关主体与收汇主体不一致等情况,扰乱了正常的外汇收支秩序。 为此,《通知》再次强调,公司必须做好“谁出口谁领取汇款、谁进口谁支付汇款”的大体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及时办理汇款业务。

“外汇局推进外汇管理改革 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

目前,我国已经可以经常项目兑换,国内机构真实合规的利益,只要按照程序出具说明材料,就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汇款手续,没有任何限制。 但此次《通知》对国内机构利润汇算清缴管理略作完善,进一步确定国内机构利润汇算清缴前应依法弥补上一年度亏损,重申等值5万美元(不含)以上的利润汇算清缴要求,并在国内机构利润汇算清缴中增加新的考核资料,

“外汇局推进外汇管理改革 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境外直接投资政策不断简化政治权限,由多方审批转为登记登记,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始终保持稳定。 《通知》没有改变境外直接投资监管的方向。 国内机构要求银行证明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拟录用)情况,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合作伙伴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说明材料,第一是完整的真实性合规考核,促进中国境外直接投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互惠互利

“外汇局推进外汇管理改革 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

在统一外汇管理方面,《通知》要求未按规定报送新闻的境内机构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自主上报,并对境内机构的侨汇工作实行外汇一体化宏观审慎管理。 境内机构办理境外汇款业务时,本币境外汇款金额和外币境外汇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核定的财务报表所有人权益的30%。

“外汇局推进外汇管理改革 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外汇全口径侨汇管理,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下的资本流动管理体系,促进外汇跨境资金流动的双向平衡。

外汇局在《通知》下发后,真实合规跨境收支和汇兑不受影响,确保银行、公司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确保交易真实合规,在改革开放中维护风险最低线,维护跨境资金汇市秩序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外汇局推进外汇管理改革 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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