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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指本币和储备货币在资本项目下的交易、汇兑和支付许可,是指储备货币在本国交易、兑换,而不是本币兑换到国外。 从现代意义上说,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意味着人民币境内的可兑换是境外的可兑换。 也就是说,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可以跨境履行货币功能,包括非储备货币在我国资本项目下可以交易、兑换。 这种资本项目可以互换,主权货币之间地位平等,可以跨境履行货币基础功能,恢复货币本来面目,不需要利用第三方货币进行跨境交易。 因此,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目的是推动本币跨境货币功能的完全履行,从而推动经济和金融的快速发展。

“资本项目可兑换需坚守三条底线”

资本项目的交换有一定的条件

实行人民币资本项目兑换有以下好处,一是有利于推进国内金融改革、开放、快速发展。 资本可兑换项目是指减少、取消内部审查对外管制,简化审查环节和手续。 这是改革,也是开放,还可以推动资本跨境流动,推动我国金融深度融入全球经济和金融体系。

“资本项目可兑换需坚守三条底线”

二是有利于人民币的影响和货币地位的扩大和提高。 资本项目可兑换不仅允许储备货币在国内可兑换,更重要的是人民币在国外可兑换,双边主权货币可兑换,从而推动人民币、主权货币跨境货币功能的履行,推动国际货币体系秩序的重建。 另外,必然减少货币存款的采用和依赖,增加非货币存款金融资产,避免货币存款资产过多和集中带来的风险。

“资本项目可兑换需坚守三条底线”

三是有助于推进双边跨境金融合作和监管,积累和完善全球化的管理经验。 落实资本项目可兑换性,是新时期面临的新课题,越来越多的项目可兑换性意味着越来越多的资金跨境流动,面临的管理局面和形势将更加复杂多样,监管也将逐渐开放,在这种情况下,

“资本项目可兑换需坚守三条底线”

四是有利于推进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经济升级转型。 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过程是管理部门下放权力的过程也是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过程 它迫使政府管理部门进行职能调整和转变,从不适应转变为逐步适应,从被动消极适应转变为积极适应,从而使政府从权力管理者管理事业的观念转变为公司为社会服务的观念。

“资本项目可兑换需坚守三条底线”

一般认为,执行资本项目兑换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经提出了稳定的宏观经济状况、合理的汇率水平、比较有效的金融监管和充足的外汇储备四个条件。 这四个条件对于以前流传下来的意义上的资本项目是可以交换的。 如果没有足够的外汇储备,开放资本市场,公司却自由允许投机借款和汇率交易,就有可能引发金融危机。 也有观点认为汇率、利率市场化是资本可以通过项目进行交换的前提,事实必然不是这样,即使在利率行政管制下,资本项目也可以进行基本的交换。

“资本项目可兑换需坚守三条底线”

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真正条件是资本项目可兑换不允许抛售空买入空高杠杆投机,资本跨境流动监管有效,宏观调控机制有效,

遵守三条底线保障金融安全

1997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了资本项目可兑换时间表,但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马来西亚恢复外汇管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此进行了激烈批评,但随后必须承认,马来西亚恢复外汇管制有利于不加剧危机

墨西哥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拉美国家债务汇率危机表明,资本项目可兑换性可能引发金融危机,在落实资本项目可兑换性的过程中,必须确保涉外金融的安全。

从经验看,资本项目的可兑换危机最明显表现为债务危机、资产价格危机和汇率危机。 这三类金融危机关系到资本项目的开放程度、监管和调控能力,也关系到开放的货币。 与货币兑换、货币储备有密切的关系。

债务危机是指由于货币存款债务失控或偿还货币存款能力不足,资产价格危机和汇率危机是指本国允许将货币存款资本输入国内兑换成本币进行资产交易、汇兑交易投机,或本币离岸汇市与国内汇市一体化造成的 如果本国资本项目的可兑换性与货币存款无关,或者与美元、欧元、日元等货币无关,而只与其他货币有关,只是本币或非货币存款的跨境流动,则不会发生这种危机。

“资本项目可兑换需坚守三条底线”

如果资本项目的可兑换性在以实体经济为中心的国家之间,在比本国经济和金融相对薄弱的国家之间进行,也不会导致金融危机。 由于实体经济和弱小国家虚拟资产规模有限,不会对本国金融资产和汇率造成投机冲击和危害。 以往国际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发达国家的投机资本对快速发展中国家造成了故意的投机冲击,而快速发展中国家不对发达国家进行投机,相互没有故意的投机冲击。

“资本项目可兑换需坚守三条底线”

如果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对等条件的可兑换,那么对非货币存款国实行同等条件的放开,也不会发生金融危机。 无论对货币存款国实行资本项目可兑换性,还是多次有条件、受控的总量控制开放,都不会导致危机。 问题是过去发生危机的国家的资本项目没有采取可兑换、对等的条件,往往不是对等的,只是单方面满足发达国家的开放要求。

“资本项目可兑换需坚守三条底线”

中国企业在美国、欧洲、加拿大、澳大利亚的直接投资面临着严格的审查和限制,表明发达国家尚未实现资本项目的完全互换。 不仅如此,这些国家在许多产业、股权投资、共同基金方面都有确定的限制。 因此,不要盲目追求中国资本项目的开放和完全可兑换性。 为了保障资本账户的开放安全,有三个底线无法突破。

“资本项目可兑换需坚守三条底线”

第一,功能证券市场不能对外自由化。 证券市场的开放必须是有限额、可承受的,短期资本不能不受规模限制地自由进出。

第二,多次重复外债总量控制。 应该说,中国目前对外债实行严格管制,国内公司、商业银行不得借用外债。 2004年对国内外资银行进行了外债余额时点和总量控制,这既可以不发生债务危机,也可以防止,也可以不使国际投机资本通过外资银行流入中国。 总体来说,如果未来在比时间长的期间内,重复债务余额总量管理,加强公司境外债务管理,我国就不会发生债务危机。

“资本项目可兑换需坚守三条底线”

第三,在不履行本币存款功能之前,谨慎放开本币的离岸外汇交易。 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马来西亚、新加坡为了避免投机资本冲击本国汇率,适时关闭离岸外汇交易市场,堵住投机资本利用离岸外汇交易市场打击本国汇率的渠道,保障本币汇率稳定,化解危机 从国际经验来看,没有以离岸业务开始的货币国际化,但货币、汇率危机与离岸金融市场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必须谨慎处理人民币离岸市场的汇率利率交易,以免引发汇率危机。 其中的关键是在离岸汇率和利率交易市场中,本币资产的规模和储备货币资产的规模在投机力上无法抗衡,储备货币投机资本规模巨大,本币资产相对于储备货币较小,无法对抗投机资本的冲击。

“资本项目可兑换需坚守三条底线”

我国有足够的外汇储备来应对人民币汇率波动,但由于这一规模不比国际市场投机资本总量多,仍需谨慎对待离岸人民币汇率、利率交易,基本不给予境外交易机构国内人民币直接清算机制,是 (国家行政学院决定咨问部陈炳才) ) ) )。

“资本项目可兑换需坚守三条底线”

原文链接:日本新闻/财富//- 05/29/c _ 124778450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资本项目可兑换需坚守三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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