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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晓哲
9月4日,财政部长楼继伟对社会关注的财税热点进行解读,在谈到税收征收时,楼继伟指出,我国目前征收个人所得税大致是“低收入者不纳税,中等收入者适当纳税,高收入者多纳税”。 下一个税改的方向是从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使税收征收更加科学合理,体现广泛民意。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关注和重视这一点,郑重表示下一轮税费改革的方向是“考虑综合计税及供养人口、贷款等情况”。 这是税收观念的进步,也是国内税收征收更接近民生的趋势。 但是,能否从这种税改的理念上落到实处,是笔者“难以知晓”的结果。
光是家庭负担因素、赡养人口的问题,税收机构制定者不太容易“平摊”。 从理论上的“头脑减免”到城乡之间,经济快速发展的不同地区之间,同样会产生新的不公平。 制定扣除标准时按照城市生活的人均收入和赡养水平计算,城市家庭的收入扣除额会更大,相对来说会“不劳而获”。 如果以农村抚养人口支出情况为基准进行“扣除”,城市家庭的税收负担相对加重,同样也不公平。 “一律”中,还存在扣除标准是否公平的问题。 考虑到地区经济的差异,不同地方制定不同的“扣除额和标准”,过于拘泥于管制方面,光制定一个各地不同的标准是很困难的任务。
用贷款的因素来考虑扣除也是如此。 贷款购买者对于贫困阶层、廉租房居住的公租房阶层,应该属于高收入阶层。 这部分人为了改善居住条件,贷款购买住房,反而可以享受纳税优惠。 这对没有住房的困难人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另外,考虑到各地房价的差异,贷款金额的巨大差异,贷款买了“豪宅”,反而得到了国家税收征收的大幅减免,这样合适吗? 如何调整这种税改方向面临的“新不公平”问题,绝不仅仅是“说”。
我国税收在各类公民相关税收比例中隐隐约约占“大头”,全年我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例为18.25%,加上社会保障缴费收入,占gdp的比例为21.9%。 财政部数据显示,全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5820.24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5.8%。 5.8的比例不高,但与某个地方的税收成绩直接相关。 如果发生大幅度的“扣除”,每年在一个地方“流失”的税金金额不少。 地方政府和税收部门高兴吗? 我国目前各地城市地方债压力巨大,各地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一是“抵扣”税费,直接影响地方政府收益的改革必然阻力重重。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毕晓哲:征个税考虑按揭贷款知易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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