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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评论家叶檀
日前,中共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征收农村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这标志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土地所有制以不变为根本,可以建立基于现行产权的承包权、经营权等进行交易。 年11月,国务院发表《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快速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在重复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将全部实现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将土地承包权流转市场、经营权交易市场
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实行承包权交易、经营权抵押等,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产,建立现代化农业。 土地承包权转让在各地方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已经非常普遍,江南一点的经济发达村镇每年转让承包地每亩800元至1500元不等,许可承包权转让是对市场经济中某些自发现象的追认。
农民获得的收益取决于土地溢价、交易活跃度、转让后经营范围的划定等。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辜胜阻表示:“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证、农民宅基地的聘用权证、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的房产证,这三种权益是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这种经营权可以流转。 农民宅基地的开采权、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的房屋产权,经三证、三权确认,建立公开、公平、公平的流转市场。”
拥有土地承包和经营权的人可以转让、抵押,将土地从僵化的资产变为活资产,处理农业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 目前,交易市场等层出不穷,据国际在线报道,为支持农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全国1200多个县市区、15000多个乡镇,都有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新闻发布、交易组织等 土地流转价格也可以在交易中心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公开招标。
土地的经营权转让,如果是肥沃的经济作物区,只要投标人足够多,也许就能给出对农民有利的比较有效的价格。 土地经营权转让价格非常不同,只要是市场价格,都可以接受。 在开始阶段,重要的可能是确立规则,统一交易市场,用公平的规则发现价格,提高交易效率。
在转让过程中,如果基层政府强制农民向政府已经看中的大公司转让土地,含蓄地避免其他市场主体参加竞争,那么转让过程将成为土地溢价的不公平运输过程,没有掌握定价能力、议价能力的农民可能会以极低的价格长时间获得承包权
出乎意料的是,农业经营的大户很快就会浮出水面。 他们现在辛苦经营的大农场受法律保护,拥有最终经营权的经营者可以长时间、安心地经营农场。 土地产权保护不足的部分可以通过合法经营权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弥补。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可能受到过度关注。
这个制度建设的落地时间可能比时间长,必须先试点实施,然后修改法律。 根据目前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全部土地的开采权不得转让、转让、出租于非农业建设。
考试时间可能长达两三年。 年10月,农业部提出年底完成集体资产股票功能改革试点。 另据媒体报道,此次土地改革方案中,农地上市仅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中的乡镇用地和公益性事业用地,目前仍在率先试点,探索推进农民住房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新土地改革是现有基础上的改革,在统一产权的基础上,部分恢复和分别交易中国历来流传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这与日本等国“二战”后的土地改革有着本质的不同。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叶檀:新土改试点重要的是树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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