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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市政制度还必须有细则大盘高质量证券化产品有望进行市场间交易
银监会对贷款资产证券化实行“备案制”,首批27家银行颁发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后,央行近期也在征求推行资产证券化“注册制”的意见。
根据央行印发的《资产支持证券登记发行相关事项公告(征求意见稿)》,未来受托机构在银行间债市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时,应当向央行提交登记发行申请,明确发行额、参与主体、交易的框架和基础资产类型。
对此,中诚信国际结构融资部总经理按钮楠表示,未来银领域金融机构是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还是“双线”申请,银监会将负责资质考核,央行最负责发行量、法律合规性等考核。
关于限额的明确标准,央行在《征求意见稿》中没有细分。 但是,一位国有大型相关人士预计,央行将根据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结合受托机构自身的综合实力、贷款余额和类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类型明确发行量。 也就是说,同一受托机构不同类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将有不同的发行量。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完成登记的受托机构可以在两年内分期发行此类资产支持证券。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每次在批准的发行额内发行时都不需要申报。 根据要求,在资产支持证券分批发行前的5个工作日,受托机构应当向中央银行提交相关材料备案。 按钮楠表示,申报后,央行只需对交易结构、基础资产等按政策进行合规检查。
许多受访者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最大意义,除了将央行资产支持证券从核准制转为登记制外,还涉及发行人和主要经销商需要就资产支持证券做出市的协商安排。
“市场机制的提出,首要的是从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的角度进行考虑。 由于我国目前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市场流动性不足,产品发行存在流动性溢价,导致发行价格上涨。 ”按钮楠说,随着我国资产证券化规模的扩大,结合市场机制的建立,将提高产品的流动性,降低发行价格。
《征求意见稿》只简要提到了本市的安排,没有细化具体要求,所以未来如何落实本市制度有待于后续相关政策的落地。
在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市场的选择上,《征求意见稿》表示,大盘高质量证券化产品经央行同意后,可以自主选择银行间债市、交易所市场或市场间交易。
市场间交易是指允许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债市和交易所市场发行。 《意见征稿》支持市场间交易,但由于银行间债市资金盘面较大、交易活跃,约90%的债券产品选择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即使市场间被允许发行,未来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主战场”仍在银行间债市,业界普遍认为,
另外,《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定期跟踪市场成员对资产支持证券相关中介机构的新闻披露情况的评价,并对受托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提出改进意见。 这些银行家表示,这意味着新闻披露监管权力被交易商协会下放,央行的首要任务是产品发行前的审查。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央行将推资产证券化产品注册制”
地址:http://www.pjstzwhg.com/pbrd/9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