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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同业存款规模迅速扩大,其背后隐藏的风险也逐渐引起监管层的观察。
8月31日,央行宣布,从去年9月1日起,金融机构新发行期限不得超过1年。 迄今为止发行的一年以上的同业存款可以持续到到期。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根据choice数据,截至8月31日,逾期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款共230张,存量规模1428.3亿元。 逾期同行的存款总数达到11300多张,整体规模超过9.8万亿元。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1年以上的同业存款比较低,停止发行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总体而言,超过一年期陆续到期后,未来同业存款业务将更加突出其作用和特点。
经记者张喜威按经毕陆名
返回流动性管理本源
年12月9日,央行发布的《同业存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意味着整个银行领域期待已久的同业存款业务正式落地。
根据《暂行办法》第八条,同业存款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等按市场化方法明确。 其中,固定利率存款期大致为1年以下,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参考同一期间上海银行之间的同业拆借利率定价。 浮动利率存款是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的利息计算,期限大致在1年以上,包括1年、2年、3年。
此次央行宣布,上述复印件“同业存量期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可按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计算利息,并参考同期间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定价”。
关于央行进行这一调整的原因,联信证券研究院宏观组研究员钟林楠解体认为,一是将存款回归银行流动性管理的本源。 同业存单自诞生之日起,其首要目的是方便银行流动性管理、短期资金筹集。 一年期以上同业存款期限较长,用于筹资“大材料小费用”,从某种意义上讲有利于金融机构覆盖理财和其他同业理财产品,不利于现行“摆脱虚实、矫正金融混乱”政策的实施。
“二是堵塞监管方面的‘差距’。 央行提出将1年以内的同业存单纳入mpa同业债务考核项目后,如果不堵上1年以上的窟窿,很容易发生部分银行开具1年以上同业存单换取1年以内存单,规避监管的现象。 ”钟林楠进一步说。
温彬也认同上述观点,指出同业存款实际上是商业银行进行流动性管理的重要工具,其本质是调节金融机构间流动性的工具。 如果将期限延长到1年、2年、甚至3年,同业存款的作用可能异化为金融机构增加债务的重要渠道。 一点点的金融机构可能会通过商家的存款进行杠杆化和资产扩张。 结果,金融业者的业务迅速扩大,可能会引起资金空的转换等问题。 因此,将同业存款放回本源,强调金融机构作为流动性管理工具的功能至关重要。
与“第127号文件”一致
我国同业存款业务落地的时间并不长,但其整体快速发展的规模并不急剧。 根据choice的数据,截至今年上半年,同业存款余额达到9.5万亿元,占债市整体存量规模的53%,成为规模最大的债券品种。 截至8月31日,同业存款余额继续上升至9.8万亿元。
近年来,随着金融同业业务的快速发展,一些业务快速发展不规范,新闻披露不充分,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早在年4月,央行、银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就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 127号,以下简称“127号文”),金融机构 《127号文》第13条的确定规定,“金融机构从事同业业务,应当合理审慎地明确融资期限。 其中,同业借款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其他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业务期满后不得延期。 ”
另外,央行在8月11日发布的《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表示,“从年第一季度判断时开始,计划将资产规模5000亿元以上的银行发放的一年内同业存款纳入mpa同业债务占比指标进行审查。
这意味着同业存款业务从当时的“应付债券”口径进入“同业债务”口径后,应符合《127号文》的规定,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对此,温彬向记者表示,央行在此次通知中表示,将同业存款业务期限缩小至1年内,一方面也是为了与《127号文》的规定相一致。
关于此次通知执行后的影响,业内普遍认为,央行采取新老划分的方法,没有一刀切,发行的可以继续存在,不会对银行造成新的债务压力。 一年期以上存款规模1400多亿元,占比小,影响不大。 总体而言,随着一年期以上同业存款陆续到期,未来同业存款将更加突出其作用和特点。 从明年一季度开始,将同业存款纳入同业债务进行审查,将进一步巩固金融机构的“杠杆作用”。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一年期以上同业存单今起停发 1400亿存量静待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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